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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35.040A24 备案号: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DB44/T1146-2013)DB44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11462013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Thecodingrulesofadministrativeexaminationandapprovalitems2013-1075 实施2013-07-15发布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引言错误!未定义书签。1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2规范性引用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3术语和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4基本码编码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4.1 通则错误!未定义书签。4.2 事项性质代码错误!未定义书签。4.3 主项代
2、码错误!未定义书签。4.4 子项代码错误!未定义书签。5扩展码编码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5.1 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5.2 事权代码错误!未定义书签。5.3 行政区划代码错误!未定义书签。5.4 实施机关代码错误!未定义书签。5.5 动态码错误!未定义书签。6组合码编码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6.1 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6.2 实施代码错误!未定义书签。6.3 业务受理代码错误!未定义书签。7审批事项编码的维护错误!未定义书签。7.1 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编码错误!未定义书签。7.2 取消或者停止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后代码的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7.3 行政审批事项合并后代码的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3、。7.4 行政审批事项性质调整后代码的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7.5 行政审批事项事权调整后代码的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7.6 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地区调整后代码的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7.7 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调整后代码的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7.8 行政审批事项被委托后代码的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7.9 编码维护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资料性附录)行政审批事项编码示例错误!未定义书签。A.1行政审批事项基本码的编码错误!未定义书签。A.2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代码的编码错误!未定义书签。A.3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受理代码的编码错误!未定义书签。,1z.1刖S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
4、则起草。本标准由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广东省信息中心、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熊勇、陈华江、黄娟、吴青川、黎巧能、郑大鹏、叶科泰、黄建平、陈智斌、雷宗光、陈丽君、卢海英。行政审批标准化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能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本标准是行政审批通用基础标准之一,是为统一利规范全省的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而制定。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方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编码,可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标识的唯一性,不仅有利于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和有效实施,而且有利于行政审批信
5、息系统建设,有利于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满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需要。本标准依照国家标准有关信息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在代码结构设计和代码类型选择上充分考虑我省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的多方面应用需求,并考虑编码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未来业务发展预留足够的扩展空间。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行政审批事项基本码编码规则、扩展码编码规则、组合码编码规则和审批事项编码的维护。本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及信息系统建设中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编码。公共服务事项的编码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6、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木(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10113-2003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GB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3术语和定义GB/T10113-20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10113-2003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3.1彳亍政审批事项administrativeexaminationandapprovalitems列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的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2编码coding给事物或概念赋予代码的过
7、程。GB/T10113-2003,定义2.2.T3.3代码code表示特定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GB/T10113-2003,定义2.2.53.4代码表codelist编码对象集和代码元素集的映射关系列表。GB/T10113-2003,定义2.2.83.5顺序码sequentialcode由阿拉伯数字或拉丁字母的先后顺序来标识编码对象的代码。GB/T10113-2003,定义2.2.17实施机关implementationorgan实施行政审批的组织,包括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和受委托机关。3.7被授权组织authorizedorganization受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
8、名义实施行政审批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3.8受委托机关entrustedorgan受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行政机关委托,并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4基本码编码规则4.1通则行政审批事项基本码是对全省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赋予的唯一标识代码,应由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机构统一赋码。基本码的结构见图1,由事项性质代码、主项代码和子项代码三部分组成,其中,事项性质代码为1位,主项代码为5位,子项代码为3位。XXXXXXXXX3位子项代码5位主项代码1位事项性质代码图1行政审批事项基本码的结构行政审批事项基本码编码示例参见附录A.1。4.2 事项性质代码事项性质代码以1位数字代码表示,用于
9、标识行政审批事项是行政许可事项还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代码表见表1。表1行政审批事项性质代码表代码事项性质名称1行政许可2非行政许可审批注:对于公共服务事项的编码,其事项性质代码可采用39。4.3 主项代码主项代码以5位数字代码表示,编码范围为OOOOl99999,用于标识具体审批事项。主项代码为顺序码,应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排列的顺序进行编码。每一个主项代码应与一个行政审批事项的主项相对应,并且不随事项性质代码的改变而改变。4.4 子项代码子项代码以3位数字代码表示,编码范围为001999,在同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其办理的事项内容、流程、对申请人和所需申请材料要求的不同而被细分为若干个子项时使
10、用。子项代码为顺序码,应按审批事项主项所细分的子项的顺序进行编码。当基本码只标识主项时,子项代码用000表示。5扩展码编码规则5.1 概述行政审批事项扩展码是对基本码的扩展,需与基本码组合起来使用,其本身不宜单独使用。扩展码分为事权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实施机关代码和动态码四种,其中事权代码为1位,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实施机关代码为10位,动态码为10位。5.2 事权代码当需要区分和识别行政审批事项的级别时,应采用事权代码,为1位数字代码,代码表见表2。表2事权代码代码事权名称1国家级2省级3地市级4区县级5乡镇级5.3 行政区划代码当需要区分和识别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地区时,应采用按GB/T22
11、60规定编制的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数字代码,代码表见GB/T2260o对于没有设立县级行政区划的市(如东莞市、中山市),当需要区分和识别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所在的乡(镇或街道)时,应对乡(镇或街道)排序后以两位数字进行编码,作为行政区划代码中的后两位代码。5.4 实施机关代码当需要区分和识别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时,应采用实施机关代码。实施机关代码由实施机关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实施机关类别代码组成,为10位数字代码。其中,第19位为实施机关的组织机构代码,其编码应符合GB11714的规定;第10位为实施机关类别代码。如果实施机关为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则实施机关类别代码为1;如果实施机
12、关为受委托机关,则实施机关类别代码为0。实施机关代码的结构见图2。XXXXXXXXXX1位实施机关类别代码9位实施机关组织机构代码图2实施机关代码的结构5.5动态码当需要动态地识别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时,应采用动态码。动态码分两段,均由电子信息系统按顺序自动生成,其中,第一段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日期的日期代码,以6位日期型代码表示,即2位表示年(YY,年份的末两位),2位表示月(MM),2位表示日(DD);第二段为办理该审批事项的当天业务流水号,以4位顺序码表示。动态码的结构见图3。YYMMDDXXXX4位的业务流水号6位办理日期代码图3动态码的结构6组合码编码规则6.1 概述将基本码与扩展码
13、中的一种或多种进行组合,形成组合码,以便在基本码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事项附加相关的信息,满足不同的使用要求。组合码分为实施代码和业务受理代码两种。6.2 实施代码当需要增加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权级别、实施地区和实施机关进行标识时,应采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代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代码由基本码(见第4章)和扩展码中的事权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及实施机关代码(分别见5.2、5.3和5.4)四段代码组合而成,其结构见图4。当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地区能够通过在信息系统中与实施机关代码实现关联时,行政区划代码可以省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6位行政区划码1位事权代码10位实施机关代码9位基本
14、码图4实施代码的结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代码的编码示例参见附录A.2。6.3 业务受理代码当需要在实施机关内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每一项业务受理进行标识,以便于实现对该项业务的跟踪和追溯时,应采用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受理代码。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受理代码由基本码(见第4章)和扩展码中的实施机关代码(见5.4)及动态码(见5.5)三段代码组合而成,其结构见图5。XXXXXXXXXXXXXXXXXXXYYMMDDXXXX10位动态码10位实施机关代码9位基本码图5业务受理代码的结构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受理代码的编码示例参见附录A.3。7审批事项编码的维护7.1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编码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应按基本码编码规则(见
15、第4章)进行编码。7.2取消或者停止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后代码的处理某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者停止实施后,其代码随即作废,由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机构将该代码作特殊标识并送入代码废置库。废置库中的代码只作为历史记录,可供查询、追溯使用,不再重新赋予其他事项。7.3行政审批事项合并后代码的处理两个或多个行政审批事项合并后形成的事项视同新增事项,而被合并的事项视同被取消事项,分别按7.1和7.2规定处理。7.4行政审批事项性质调整后代码的处理行政审批事项性质调整后,应通过改变基本码中的行政审批事项性质代码(见4.2)进行编码调整。7.5行政审批事项事权调整后代码的处理行政审批事项事权调整后,应通过改变事权代码(见5.2)的方式进行编码调整。7.6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地区调整后代码的处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地区调整后,应通过改变行政区划代码(见5.3)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