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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进度检查内容检查情况管理行为检查1.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编制和技术交底情况2.项目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机构建立情况3.项目施工扬尘防治公示情况4.项目施工扬尘防治经费使用登记情况5.扬尘防治工作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现场实体检查L施工围档是否连续封闭,围挡高度主要道路不低于2.5米,一般道路不得低于1.8米,围挡材质应为定型板材围挡顶端喷淋喷头间距不大于5米,应向工地内侧45倾斜。2.扬尘监控系统是否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控,是否接入监控平台(县城区域项目需全部安装,乡镇项目5000以上项目安装)3.覆盖与绿化物料堆放覆盖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内堆放
2、超过8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进附件1泸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检查表行覆盖4.车辆冲洗车辆冲洗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冲洗设施宜采用冲洗平台(出水量应不低于50m3/小时)及设立循环用水装置。(因受场地等条件因素影响,不具备设置自动冲洗设施的工地出入口,应配备高压水枪的人工冲洗设施)沉淀池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三级沉淀池(池体容积24m3)5.场地硬化道路硬化主要道路宽度不低于3.5米,硬化到料场材料堆场、加工区、仓库地面是否符合要求场地保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6.湿法作业基坑土方开挖时,应在基坑四周设置雾状固定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距不大于5m,设置于临时防护架上。对于基坑周边固
3、定喷淋装置无法覆盖的中心区域和其他场平工程,应增设移动式雾炮。施工现场每100OO肝占地面积设置移动式雾炮不得少于1台。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施工时,应在楼层四边设置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下建筑物,至少应在24米高度处设置1道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应设置不少于2道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清理、钻孔、钱刨、爆破、拆除、切割、开挖、现场搅拌砂浆等作业是否采取湿法作业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覆盖措施,宜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装载不得冒出车辆栏板,防止道路遗撒施工现场应建立和完善出入口保洁和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清洗和登记、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出场车辆符合要求,不污染城市道路。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取得环保标识,进出场是否登记,燃料管理是否建立管理台账7.重污染是否对上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宣贯学天气应急习,是否编制项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否按响应预案执行管理处理意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人员:签字施工单位: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