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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妇幼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一、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一)服务内容1、宫颈癌检查1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1.Ll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1.2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漂洗以及TBS描述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1.2阴道镜检查对于宫颈脱落细胞TCT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行阴道镜检查。1.3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于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2、乳腺癌检查1.1 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2. 2对所有接受检查的妇女进行乳腺彩超检查。2. 3对乳腺彩超可疑或阳性者进行专目靶X线检查。(二)服务流程1、人群选择:各乡镇(园区)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
2、家庭中35-64岁妇女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三年全覆盖原贝L组织目标对象到辖区乡镇卫生院进行“两癌”筛查。检查流程2.1宫颈癌筛查流程:乡镇卫生院妇保医生负责对目标对象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取材、漂洗、收集标本,并在一周内将标本送至县妇幼保健院检验中心。根据检验公司的TBS描述性报告,填写宫颈细胞学检查表格,对检查出可疑或阳性病例进行登记,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同时将乡镇所有宫颈癌筛查可疑或阳性人员名单上报至计生办,由计生办与县妇幼保健院联系,确定时间后由计生办组织筛查可疑或阳性人员(携带个案登记表)到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进行阴道镜检
3、查,对于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者阳性者同时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医生将阴道镜和病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为其发放反馈卡,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乡镇卫生院及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一步治疗。2.2乳腺癌筛查流程:乡镇卫生院外科医生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记录乳腺的大小和硬度,特别应该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症状和体征。检诊医师填写“乳腺临床检查表”后,由B超医师给全部受检妇女进行彩超检查,彩超医师负责填写超声检查诊断报告。乡镇卫生院负责填写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通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乳腺铝靶X线检查,并将乡镇所有乳腺筛
4、查可疑或阳性人员名单上报至计生办,由计生办与县妇幼保健院联系,确定时间后由计生办组织名单上的人员(携带个案登记表)到县妇幼保健院乳腺保健中心进行乳腺铝靶X线检查,检查医生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乡镇卫生院及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3、各乡镇卫生院每月负责将可疑或确诊患者个案登记表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4、对于不能开展“两癌”筛查的乡镇卫生院:一是就近与乡镇中心卫生院联系,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检查;二是与县妇幼保健院联系,按照流程进行筛查。(三
5、)人员培训1、管理人员培训: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计生办、各乡镇卫生院要确定项目具体负责人,学习掌握项目实施方案,如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工作计划、信息上报等相关要求,并负责联络、协调等工作。医疗技术人员培训2.1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2.2宫颈癌脱落细胞检查方法及要点、TBS分类方法、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主要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2.3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2.4乳腺钳靶X线检查、彩超检查、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四)定点医疗机构和人员要求1
6、、定点检查机构1.1定点检查机构是县妇幼保健院、辖区内乡镇卫生院;1.2应具备相应的诊治能力和仪器设备;1. 3医疗技术人员具备医师资格并经培训考核合格。2、定点诊断治疗机构为保证后续治疗的可靠性,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确定县妇幼保健院承担“两癌”检查后续诊断治疗任务。诊断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要求:1.1 对“两癌”具有较强的诊断治疗能力;2. 2对定点检查机构转诊的可疑病例建立绿色通道,提供方便快捷的诊断和治疗,做好阳性人员的随访;2. 3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相关事宜的沟通协调。(五)信息收集和管理各定点医院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将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工作数据每月1
7、0号前上报到县妇幼保健院。(六)经费安排妇科盆腔检查加阴道分泌物显微镜检查一例15元;宫颈脱落细胞学取材一例5元;阅片、TBS描述性报告一例25元;阴道镜检查一例70元;组织病理学检查一例160元;乳腺触诊一例5元;乳腺彩超检查一例70元;钳靶X线检查一例200元。各定点医院据实上报数据,年底由县财政下拨到各定点医院。(七)质量控制和评估1、质量控制:县妇幼保健院要根据项目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与检验公司核实数据、拨付款项、落实项目质控制度。2、督导评估:县卫计委将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工作列入年度卫生计生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
8、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二、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项目(一)服务内容1、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上报工作。为确诊儿童提供治疗建议。县内各级助产机构负责对所分娩的新生儿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出生72小时后,进行血样采集、保管、递送、结果反馈、阳性患儿追踪。2、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听力障碍复筛工作。有新生儿听力筛查初筛OAE设备的分娩机构,在新生儿出生后3-5天做好新生儿听力的初筛工作,初筛不通过及时预约复筛;复筛不通过,转至XX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听力筛查中心做脑干诱发电位(AABR)检查。3、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病的儿童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给予
9、康复救助,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儿童纳入国家贫困聋儿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康复救助。(二)资金管理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项目资金管理,其中新生儿听力筛查初筛已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支出,县妇幼保健院承担的听力AABR检查由本项目解决。(三)质量控制和评估1、质量控制:县妇幼保健院要根据项目要求,每季度对乡镇进行1次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2、督导评估:县卫计委将“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项目”工作列入年度卫生计生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三、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10、一)服务内容1、营养包发放前准备基线调查。发放营养包前,各乡镇(开发区)卫生院儿保医师深入目标对象家中,认真填写贫困家庭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调查问卷,深入了解贫困儿童基本情况,以及儿童看护人对儿童营养知识了解情况,并完善相关体检内容。登记造册:各乡镇(开发区)卫生院儿保医生依据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和预防接种登记统计在册18月龄以下儿童数,入户核对实际居住情况,准确统计每个月龄婴儿数。以6-18月龄儿童数为首次发放人群,后继每次发放前准确核实满6月龄的婴儿数,逐月纳入到发放人群中;而自第7个月开始则应当每个月将满24月龄儿童从发放对象名册中剔除。营养包的接收及下发。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招标采购营养包,按照每
11、月平均任务数确定年度营养包需求量,集中招标采购后按计划统一配送到各项目县,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下发至各乡镇。各乡镇卫生院儿保医生负责发放,每次发放2-3个月的量,每个月对儿童家长进行随访管理,收集服用信息等。各级相关部门明确分工,履行各自职责,明确营养包发放人员,机构接收营养包后尽快下发,尽量缩短发放周期和储存时间。接收和下发均应当核对和登记数量,检查有效期和包装情况,做好验收登记工作。营养包储存点应当达到食品储存基本要求。并结合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工作开展。2、营养包发放和储存首次发放流程:负责营养包发放的乡镇卫生院儿保医生登记婴幼儿信息,在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后
12、发放营养包和营养包使用手册,要求家长在领取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同时讲解营养包的作用和食用方法,最后告知下次发放营养包的时间。后续发放:负责营养包发放的乡镇卫生院儿保医生首先询问婴幼儿食用情况及接受程度;然后发放营养包,并请家长签字确认;最后再告知下次发放营养包的时间。营养包储存条件营养包分发过程中,其储存应当达到食品储存基本要求:(1)有专人保管;(2)货物应当在室温下,避光、阴凉、通风、干燥处进行保存;(3)不应当与有毒、有害物质及医疗药品混储;(4)存放要求离墙隔地(建议离墙30Cm以上,隔地15Cnl以上)需要有防鼠防虫害设施。3、信息报送各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医生做好信息统计、资料整理,每
13、月10号前将相关信息报表上报到县妇幼保健院。(二)资金管理1、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县妇幼保健院按省卫计委统一招标采购营养包。2、项目经费包括:营养包采购、储存、发放和管理;宣传资料、人员培训以及监督检查、项目评估等,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三)质量控制和评估1、质量控制:县妇幼保健院要根据项目要求,每季度对乡镇进行1次督导,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2、督导评估:县卫计委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列入年度卫生计生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