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FD-13-TB-03交接班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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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隼国华FBI友电有限围任公司ShenhuaGuohuajiujiangpowerCo.td发电管理系统运营管理子系统交接班管理规定(试行)编号JDFD-13-TB-032014-00-00发布2014-00-00实施.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控制表版本编号签发日期下次复核日期编写人互审人初审人复审人批准人有否修订试行版贾占伟王海峰李志华无此次修订改动内容: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职务:职务:签字:李志华签字:贾占伟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章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第四章检查、评价与反馈第五章附则第一条为有效组织运行人员的劳动协作关系,生产过程有效衔接,履行有效的

2、交接程序,管理已确认的风险,从而保障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运行岗位的交接班管理。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规定负责人由运行部门经理担任,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提出本规定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标准的有效性。(二)确保符合发电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第四条规定执行人由运行部门锅炉专业主管担任,按本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第五条职责:(一)交班人员:1 .交班人员应在30分钟前做好本岗位所辖设备的检查、试验、倒换、清洁卫生等工作,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使设备运行情况处于正常状态。2 .将运行日志、表单、各项记录填写清楚

3、、整理有序,运行日志填写应包括以下内容:运行方式、设备缺陷和检修情况,设备倒换和定期工作情况、实验情况、主要操作和异常情况,并将各种材料工具清点完好,整理齐全。3 .交班人员有义务向接班人员详细交清本班的运行情况,发生的各种异常及其初步分析和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对重要的设备变动或设备缺陷应到现场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并在听取接班者对本班各种意见后,根据所提出的问题做好工作。4 .重要的异常情况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5 .履行交接手续。6 .交班后参加班后会,向当班负责人汇报本班工作,总结本班中工作的经验教训。(二)接班人员1 .查看运行日志、表单、记录、掌握运行方式,观察各表计指示,各主要参

4、数是否正常。了解前几个班异常教训,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设备缺陷、检修情况及安全隔绝措施,按管辖设备检查路线、检查设备运行情况。2 .向交班人员提出询问,包括要求到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员在接班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交班人员联系并向值长汇报,重要的异常情况应向当班负责人汇报。3 .召开班前会,根据气候条件、设备异常情况及运行薄弱环节做好本班事故预想。4 .履行交接手续。第三章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第六条交接班的要求:(一)运行人员按规定的轮值表和时间进行交接班,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值班时间。(二)交接班正点时接班人员仍未到达岗位,交班人员应继续留下工作,并将此情况汇报当班负责人,待接班人员

5、到来后完成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三)接班人员在交接班时间前30分钟到达值班地点按照规定内容进行交接班前的检查。(四)在重要操作过程中或发生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可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操作,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且接班人员已将运行情况了解清楚后,经交接班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五)设备如有重大缺陷或异常运行情况时,交接班双方同到现场,待情况了解清楚后方可进行交接班。(六)各岗位必须实行岗位对口交接。(七)岗位交接班发生矛盾时应立即汇报双方当班负责人。(八)交班前、接班后半小时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第七条交接班的执行:(一)接班人员到现场后,交班人员要主动向接班人员详细

6、介绍本班全部工作情况,并虚心听取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意见。(二)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主动不交班:1 .异常运行处理或重大操作未告一段落。2 .设备异常未查清。3 .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佳,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三)接班人员听取交班人员介绍情况,查阅运行日志和有关技术记录以及工作票的收发情况,对于记录不全的地方要提出疑问,了解清楚。(四)接班人员进行岗位专责设备的现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向交班人员提出,不能自行处理。(五)各岗位值班员在接班前5分钟参加由值长在主控室主持的接班会。班前会包括以下内容:1 .各岗位负责人汇报前几个班的设备变动情况,工作票的收发情况及设备检查情况。2 .由

7、当班负责人布置当班计划工作,天气变化、设备异常等情况,做好事故预想、防止对策,传达有关部门的命令指示。3 .各值班负责人在接班10分钟内向值长汇报设备运行情况、缺陷情况和本班的主要工作内容等。(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待交班人员工作处理结束后方可接班:1 .定期倒换及试验中应倒未倒,应试未试,交班工作应做未做或做的不彻底。2 .设备异常追查,处理不完善,采取措施不全。3 .设备检修安全措施做的不全,影响人身及设备安全。4 .安全用具、备件、仪表、钥匙、工具、公用资料、急救药箱不全。5 .运行方式不合理,违反规程规定。6 .设备缺陷应清除,未找检修消除。7 .上级有关命令未记录或记录不清。8 .岗位卫生未达到要求。(七)交接班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接班者同意接班应先签字,然后交班者签字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八)当班期间发生异常事件时,交班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异常事件分析,完成事故报告后方可离开。第四章检查、评价与反馈第八条负责人每年组织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查找规定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九条执行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规定及时完成问题整改与闭环工作。第十条本规定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与现场不相符或不全面等情况,应及时反馈至负责人,以便在下一次的修编中及时完善相关内容。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发电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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