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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炼厂生产运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厂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加强各车间生产管理水平,充分调动生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全厂生产安全、平稳、有序、优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黄金带炼油厂各车间(不含生产准备车间)的生产运行管理。第三条依据本细则年终的考核结果做为年底车间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调度室是生产运行管理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车间的生产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章考核实施方法第五条监督检查采用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结果每月在生产经营例会上通报,每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第六条各车间每年均设定100分的基础总分,根据本细则考核内容
2、实行减法考核,年终考核后的剩余分数即为最终成绩。第四章考核内容及要求第七条操作规程管理(一)操作规程未在岗位设置经审批会签的有效版本,不便于操作变动时使用,扣1分。(二)操作岗位未设置有效岗位操作卡或未按相关内容执行,扣1分。(三)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步骤执行操作,扣1分。(四)岗位人员未能掌握与本岗位有关的操作规程内容,扣1分。(五)岗位人员未能掌握本岗位应急处置操作内容,扣1分。第八条工艺卡片管理(一)操作室未在明显位置放置经审批的有效版本,扣1分。(二)班组人员未能熟记工艺卡片的相关指标,扣1分。(三)出现操作指标超出工艺卡片控制范围,未及时按超出指标级别报告相应管理部门,扣1分。
3、第九条工艺纪律管理(一)操作人员未按照工艺卡片控制范围执行操作,扣1分。(一)装置开停工、事件应急处理过程未严格按照相应规程执行,扣5分。(三)各类工艺记录未按时(不准提前、延后)如实填写、上报,纸面不能保持整洁干净,或非本人签字,扣1分。(四)车间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制度,当班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未按时、如实填写或非本人签字,扣1分。(五)操作变动未及时上报,未履行相关手续或人员未签字确认,扣1分。(六)现场操作状态不平稳、DCS运行参数波动较大,未能控制平稳以致影响产品质量和收率,扣2分。第十条装置开停工管理(一)装置开停工未严格执行相应制度,如开停工文件未及时签发,未制定有效开停工
4、方案或未会签、停车未按规程完成吹扫、蒸煮、清洗、置换程序、隔离部位未有效设置盲板或未设标示和负责人、开车过程所需材料、设备、设施未能准备齐全等,扣5分。(二)装置开停工未严格执行方案中相关要求及步骤导致意外事件发生,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三)装置开停工未履行验收程序或没有确认手续,扣1分。(四)装置临时发生较大的操作波动或异常情况时,未按照事故处理预案退守到工艺、设备和人员安全的稳定状态,导致事件发生,扣10分。(五)装置紧急停工退守到稳定状态后,车间未对装置操作波动或异常原因进行分析,不能具备恢复条件,或未上报厂调度室,私自决定恢复生产,导致事件发生,扣10分。第十一条装置生产操作变
5、动监控管理(一)操作变动未执行确认装置操作变动审批单、技术方窠和操作规程的审批过程,扣1分。(二)三级操作变动车间主任未到现场组织实施或未进行监督确认,扣1分。(三)操作变动班长未按照审批单和技术方案负责组织,操作工未执行操作,未按照操作规程检查和核对操作步骤且做出标记,车间技术人员未监督检查,扣1分。第十二条装置工人不间断巡检管理(一)工人未按照规定路线和要求进行巡检,如巡检不及时、走过场、不认真、发现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处理等,扣1分,情节严重导致事件发生,扣5分。(一)工人巡检路线涵盖不全面,未涉及关键部位、关键设备和关键参数,扣1分。(三)车间对岗位员工未巡检没做出处理意见的,扣2分。第十
6、三条生产异常情况汇报管理(一)当出现车间级控制工艺指标超标时:1当班班长未及时组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扣1分。2未及时向车间领导汇报,扣1分。3车间主任及车间相关人员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扣1分。4如有瞒报、漏报、迟报或因处理不当,情节严重导致事件发生或设备损坏,扣10分。(二)当出现24小时超质量指标时:1分析站当班班长未及时向站长汇报,扣1分。2分析站管理人员未及时赶赴现场对仪器进行检查,未排除因设备和操作原因导致分析结果不准确的因素,以致不能完成检验分析工作,扣1分。3如有瞒报、漏报、迟报或因处理不当,情节严重导致事件发生或设备损坏,扣10分。(三)当出现异常情况并影响
7、到其它装置的正常生产时:1当班班长未立即组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未向车间领导汇报,扣1分。2车间领导未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扣1分。3如有瞒报、漏报、迟报或因处理不当,情节严重导致事件发生或设备损坏,扣10分。(四)当出现工艺指标超标情况时:1当班班长未立即组织当班人员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调整操作,未向车间领导、及调度室汇报,扣1分。2如有瞒报、漏报、迟报或因处理不当,情节严重导致事件发生或设备损坏,扣10分。(五)当装置发生非计划停车或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安全环保事件:1当班班长未能迅速启动车间应急处置措施,未立即向车间领导和调度室汇报,扣10分。2如有瞒报、漏报、迟报或因处理不当,情节严重导致事件发生或设备损坏,扣10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四条现场管理(一)属地区域设备设施有跑、冒、滴、漏、渗现象,扣1分。(二)非常规性作业施工现场未办理有效作业票据,现场作业未严格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扣1分。(三)作业施工结束后,作业方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扣1分。(四)各生产现场卫生脏、乱、差,扣1分。(五)上级文件未及时传达落实或未有效组织开展检查活动,扣1分。(六)未定期组织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扣1分。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有调度室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