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制度.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75853 上传时间:2022-12-18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制度.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办公用品采购行为,强化单位内控管理,节约办公经费开支,提高采购效率,规范流程,充分发挥办公用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行政工作服务,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镇政府各办线。2 .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工作由党政综合办统一负责。二、办公用品分类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主要分为A类:服务器(仅限于非系统集成项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路由器、交换设备、网络控制设备、网络检测设备、防火墙、存储设备、打印设备、显示器(指台式电脑的液晶显示器)、扫描仪、计算机软件(指可以直接从市场购买的标准换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用软件)、复印机、投影仪及

2、幕布、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及器材、1.ED显示屏、刻录机、速印机、装订机、碎纸机、电视机、传真机、通用摄像机、电源设备、复印纸。B类:电冰箱(冰柜)、空调机指除中央空调(中央空调指冷水机、溟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热泵机组等)以外的空调。C类:1.办公设备耗材:硒鼓、墨盒、墨粉、色带、色带架、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2.办公文具:书写工具、财务用品、会议用品、收纳用品、装订用品、簿本册等;3.电脑配件:电脑外设、相机外设及网络设备等。三、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程序1 .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由党政综合办安排专人采购。2 .办公用品A、B、C类物品采购审批程序:每月25日

3、前各办线根据使用计划填写政府采购呈批表,书面上报党政综合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分管领导签具意见,报党群副书记及镇长审批。党政综合办汇总后统一采购。四、办公用品采购方式及流程办公用品A、B、C类物品采购采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方式采购:1 .网上超市。采购A、B、C类货物的,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后,录入采购需求信息,提交给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下单。订单经供应商确认后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2 .反向竞价。采购A、B、C类货物的,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后,录入采购需求信息,提交给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反向竞价系统中发布反向竞价单,竞价单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

4、。供应商按照竞价单公告要求进行竞价,竞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低价成交的原则自动确定成交结果。3 .在线询价。采购A、B、C类货物的,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后,录入采购需求(应详细列明商品的技术参数以及服务等采购需求,不得指定品牌或供应商)信息,提交给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在线询价系统中及政府采购网发布询价单公告,询价单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供应商按照询价公告要求进行竞价,询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低价成交的原则自动确定成交结果,本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五、办公用品管理及发放1 .所购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实行签领制度,谁领取谁保管、谁使用谁保管。2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登记、分类保管、责任到人,所有固定资产由财政办建档立账。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物资领用登记表,确认签字,党政综合办专人负责发放,并做好出库登记,建立台账。3 .年末财政办会同党政综合办对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查对台账与实物,保证账物相符。4 .人员调动或离退休后应自觉交清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不得私自占用或故意损毁。5 .因个人原因造成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丢失、损坏的,由经管使用人负责赔偿。六、附则1.本制度由党政综合办负责解释,本制度由发布之日起执行。6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