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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浙江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南木质家具制造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2月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鼓励、引导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和原辅材料替代溶剂型产品和原辅材料,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推动浙江制造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文件。本文件适用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本文件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制定。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涂料工业协会、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浙江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2、技术指南木质家具制造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木质家具制造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要求、适用技术、涂装施工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木版家具制造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木质家具制造业主要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规定的木质家具制造(C2110)、竹、藤家具制造(C2120)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581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
3、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33372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T23985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GB/T23986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34675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GB/T38597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HJ94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QB/T4373家具表面涂覆水性木器涂料施工技术规范D
4、B33/887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2146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木质家具wdcnfurniture主要零部件采用木材.、人造板等木质材料制成的家具。3.2彳氐VC)CS含量原辅材料1.owVOCs-containingmateria1.sVOCS含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非溶剂型原辅材料。3.2涂装coating将涂料涂覆于基底表面形成具有防护、装饰或特定功能的涂层过程,又叫涂料施工。3.4刷涂brushing利用漆刷蘸涂料进行涂装的方法。空气喷涂airspraying利用压缩空气将涂料雾化并射向工件表面进行涂装的方法
5、。3.6淋涂f1.owpainting将涂料喷淋或流淌过工件表面的涂装方法。3.7丰昆涂ro1.1.erpainting利用蘸涂料的辐子在工件表面上辐动的涂装方法。搓涂Iompoming利用蘸涂料的纱团反更划圈进行擦涂的方法,又叫揩涂法或擦涂法。3.9加热喷涂hotspraying利用加热使涂料的黏度降低,以达到喷涂所需要的黏度而进行涂装的方法。3.1G静电喷涂e1.ectrostaticcoating利用电晕放电原理使雾化涂料在高压直流电场作用下荷负电,并吸附于荷正电基底表面放电的涂装方法。3.11胶接合bondedjoints;g1.uedjoints用胶粘剂来胶合家具的主要材料或构件而制
6、成零部件或制品的一类接合方式。3.12贴面facing;over1.ay;surfacedecoration;1.amination饰面覆面利用饰面材料对零部件表面进行饰面或贴面装饰,提升其表面品质的加工工艺。真空覆膜vacuumfi1.mmu1.ching;soft-formingfacing异型面贴面软成型贴面对于各种不同规格的异型部件,利用一侧抽真空,另一侧用压缩空气加压的方式完成聚氯乙烯(PVC)等柔性饰面材料覆贴的加工工艺。4原辅材料要求4.1涂料使用的涂料符合表1要求。表1涂料中VOCS含量限值涂料类型主要产品类型VoCS含量限值(g1.)水性涂料色漆220清漆270辐射固化涂料水
7、性200非水性100粉末涂料4.2胶粘剂使用的胶粘剂符合表2和表3要求,或使用服醛、酚醛、三聚鼠胺甲醛胶粘剂。表2水基型胶粘剂VOCs含量限值类型聚乙酸乙烯酯类橡胶类聚氨酯类情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类丙烯酸酯类其他限值(g1.)IOO10050505050表3本体型胶粘剂VoCS含量限值类型有机硅类MS类聚氨酯类聚硫类丙烯酸酯类环氧树脂类-t基丙烯酸类热塑类其他限值(gcg)100505050200502050504.3配套材料使用的原辅材料应配套近一年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技术数据说明书(TDS)、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材料,技术材料中应包含产品VOCS含量信息,或单独提供产品VO
8、CS含量检测报告。5适用技术平板件一般包括木门、台面、木地板、家具板材等零部件或制品。适用技术主要为:(I)底漆使用辐射固化涂料,面漆使用水性涂料;(2)底漆和面漆均使用辐射固化涂料;(3)底漆和面漆均使用水性涂料;(4)底漆使用水性涂料,面漆使用水性辐射固化涂料;(5)中密度纤维板(MDF)和竹木板可使用粉末涂料。5.2中大型异形件涂装中大型异形件一般包括实木家具、红木家具、竹家具、藤家具等异形零部件或制品。适用技术主要为水性涂料。其中,红木家具底漆先擦涂水性封闭底漆,再喷涂水性底漆(优选双组分底漆),色漆喷涂水性色漆(根据实际定),面漆喷涂水性面漆(优选双组分面漆)。5,2线条及微小件涂装
9、线条及微小件包括木线条、小型木质配件等零部件或制品。适用技术主要为辐射固化涂料。5.4胶粘胶粘包括家具制造过程中的胶接合、贴面、真空覆膜等使用胶粘剂的工艺。适用技术主要为:(1)使用水基型胶粘剂进行胶粘;(2)使用本体型胶粘剂进行胶粘。6涂装施工6.1 涂装工艺6.1.1 宜优先采用往复式喷涂箱、辑涂、淋涂、机械手、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技术,减少使用手动空气喷涂技术。6.1.2 涂装时应严格遵守涂料配套技术资料中的各项规定。6.2 涂装环境要求6.2.1 水性涂料一般要求:温度25,相对湿度不大于85%。当涂装环境温度偏低、湿度较大或通风不良时,可择优采取以下措施:对喷涂环境、烘干系统进行提温、
10、除湿、增大通风或烘干时间,采用低温下固化的涂料或对涂料(供料系统)进行提温。6.2.2 辐射固化涂料采用非水性辐射固化涂料喷涂时,宜通过加热方式提高流动性,减少使用稀释剂。水性辐射固化涂料涂装后应使用红外/热风进行干燥,再进行固化。使用时应对板材进行预热,固化温度一般在120C-130C,固化时间一般在3min5min7管理要求7.1 涂装作业中粉尘、有机废气的排放应符合DB33/2146的规定。使用VOCs质量比大于等于10%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其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应符合GB37822的规定。7.2 使用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VOCs质量比大于等于10%的工序,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
11、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可不要求建设VOCs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的,可不要求采取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7.3 .涂装作业产生废水经处理后应符合GB8978和DB33/887的规定。7.4涂装作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贮存和处置。75应按照HJ944等规范做好相关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7.6涂料和水基型胶粘剂中VOCs含量质量比计算方法参照GB/T38597和GB33372中规定的计算方法除以样品密度进行计算。附录A(资料性附录)源头替代技术选择及配
12、套措施生产工艺细分类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施工工艺配套措施涂装平板件木门、台面、木地板、家具板材、中密度纤维板(MDF)竹木板水性涂料馄涂、喷涂、淋涂视情对生产线、涂装环境、烘干系统、供料系统进行改造辐射固化涂料辑涂、喷涂、淋涂购置相应生产设备中密度纤维板(MDF)竹木板粉末涂料静电喷涂购置相应生产设备中大型异形件实木家具、竹家具、藤家具水性涂料喷涂视情对生产线、涂装环境、烘干系统、供料系统进行改造红木家具水性涂料擦涂、喷涂视情对涂装环境、烘干系统进行改造线条及微小件辐射固化涂料喷涂购置相应生产设备胶粘胶接合、贴面水基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不限无需改造真空覆膜水基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不限购置相应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