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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安办(2020)208号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省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为深刻吸取汕尾“108”建筑工程坍塌等多起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省安委办、省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粤安办2020)15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请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特此通知。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粤安办2020)151号)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10月28日(联系人:宋开玺,电话:88103301)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