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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桩头外露主筋及墩柱外露锚固筋锈蚀处理措施及有关要求的通知各驻地办、各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总监办6月2广22日对项目2013年复工准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中发现,桥梁桩基桩头外露主筋和墩柱外露锚固筋自然锈蚀或受易溶盐等介质的侵蚀较为严重。为保证结构耐久性和工程内在质量,经与代建指挥部商定,须进行有效处理。现将处理措施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处理措施外露主筋、锚固筋自然锈蚀的:人工或机械除锈后及时进行喷水泥浆作防锈处理,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外露主筋、锚固筋受易溶盐侵蚀的:人工配合机械清除锈斑后涂刷专用防锈漆。为保证桩体或墩体整体性和承载力,采取植筋工艺进行桩头外露主筋和墩顶锚固筋补强。桩头植筋:植
2、筋深度2IOd(d:主筋直径)且不小于30cm,植筋高度应高出桩顶2D(D:墩柱直径),植筋数量为原设计主筋的50%。墩顶植筋:植筋深度2IOd(d:主筋直径)且不小于30cm,植筋高度与原锚固筋等高,植筋数量为原设计主筋的50%o植入的补强钢筋必须与外露的主筋或锚固筋进行焊接。二、有关要求1 .各合同段及时安排开挖桩头,驻地办组织对已完成的桩基、墩柱外露锚固筋进行逐一排查并按要求(附件D建立登记台账。台账一式四份,代建指挥部、总监办、驻地办、合同段各保留一份。2 .外露锚固筋处理,各合同段、驻地办落实专人牵头负责,制定排查、施工计划节点和详细的施工方案、保障措施,组织、协调和安排好排查和后续
3、处理等一切工作。3 .各合同段、驻地办明确排查、检验、工序施工等各环节责任人,确保外露锚固筋处理工作有序进行,保证处理后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4 .严控重点工序施工质量。一是要控制水泥浆液稠度、喷洒覆盖程度和专用防锈漆涂刷情况;二是要控制植筋深度、高度、数量以及与外露筋的焊接质量。5 .外露钢筋锈蚀处理后应及时组织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 .每一部位外露锚固筋锈蚀或受侵蚀状态、植筋等工作,各合同段均需进行拍照并保留影像资料,并编辑清楚影像信息备查。7 .排查工作,1合同段应于6月30日前完成30%,7月15日全面完成;2、3合同段应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附件:项目合同段桩基桩头外露主筋和墩柱外露锚固筋排查登记表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