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77360 上传时间:2022-12-1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4.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徽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安徽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安徽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安徽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安徽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安徽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安徽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安徽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序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自由裁量情形处罚标准1损毁病虫害监测设备或妨碍病虫害监测设备运行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拆除、擅自移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或者以其他方式妨害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较重危害后果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

2、下罚款。2擅自发布病虫害预报或灾情信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向社会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预报或者灾情信息;”擅自发布病虫害预报或灾情信息,面积IoOO亩以下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发布病虫害预报或灾情信息,面积1000亩以上的IOooO亩以下的。处以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发布病虫害预报或灾情信息,面积IO(X)O亩以上的。处以6万元以上罚款。3从事农作物病

3、虫害饲养、运输等造成后果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三类病虫害造成损失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自由裁量情形处罚标准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IO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从事农作物病虫害研究、饲养、繁殖、运输、展览等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农作物病虫害逃逸、扩散;”二类病虫害造成损失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一类病虫害造成I(X)OO亩以下损失的处以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一类病虫害造成10000亩

4、以上损失的处以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4航空作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公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预防控制航空作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公告内容缺少作业范围、时间、施药种类、注意事项其中一项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公告内容缺少作业范围、时间、施药种类、注意事项其中两项及以上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告造成一般影响的处以5万元

5、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告造成严重影响的处以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5专业化服务组织不具备条件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规范的管理制度缺少其中一项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自由裁量情形处罚标准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规范的管理制度缺少其中两项的处以5

6、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规范的管理制度缺少三项或三项以上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6专业化服务组织田间作业人员不符合要求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其田间作业人员不能正确识别服务区域的农作物病虫害,或者不能正确掌握农药适用范围、施用方法、安全间隔期等专业知识以及田间作业安全防护知识,或者不能正确使用施药机械以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相关用品;”田间作业人员违反其中一项的处以

7、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田间作业人员违反其中两项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外人。田间作业人员违反其中三项或三项以上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7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档案不符合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未按规定建立或者保存服务档案;”档案记载内容不完整或者不规范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期限保存档案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建立档案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

8、以下罚款。8专业化服务组织未配备防护用品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未为田间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护目镜、口罩、防护服、手套等缺少其中一项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护目镜、口罩、防护服、手套等缺少两种及以上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无防护用品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自由裁量情形处罚标准9境外组织或个人违反规定在我国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活动的农作物病虫害

9、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境外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监测活动,没收监测数据和工具,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仅监测一种病虫害,且监测代表面积小于1万亩的。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仅监测一种病虫害,且监测代表面积大于1万亩小于10万亩的;或监测多种病虫害,且监测代表面积小于1万亩。处以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仅监测一种病虫害,且监测代表面积大于10

10、万亩小于100万亩的;或监测多种病虫害,且监测代表面积大于1万亩小于10万亩的。处以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仅监测一种病虫害,且监测代表面积大于100万亩的;或监测多种病虫害,且监测代表面积大于10万亩小于100万亩的。处以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罚款。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或监测多种病虫害,且监测代表面积大于100万亩的。处以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自由裁量情形处罚标准1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未按

11、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物”生产、经营者回收的废弃物堆放混乱,未及时处理。使用者1次施药未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者为

12、个人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农药生产者、经营者未妥善贮存,擅自倾倒、堆放、遗撤农药包装废弃物。使用者2次施药未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以500元以上IoOO元以下罚款。农药生产者、经营者未履行回收义务,拒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使用者3次以上施药未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自由裁量情形处罚标准2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台账记载内容不完整或者不规范的限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期限保存台账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建立台账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农业经济管理法令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