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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名称X文件编号x/SJ-03文件名称内部审计事项整改管理制度版次AOO页次1OF3批准:X审核:X编制:X文件密级:受控文件生效日期:2022.2.11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职责,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效率与效果,促进被审单位及时堵塞管理漏洞,规范经营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X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内的对审计事项整改跟进公司/部门。3 .职贵与权限3.1 审计部:作为审计问题整改跟进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审计整改问题跟进负主要职责,具体责任如下:1 .1.1通过总部OA系统平台以系统文件审批单的形式或企业微信报送被审单位/部门(以下称
2、:单位)审计事项整改表;3 .1.2接收被审单位反馈的审计事项整改表,并对所报整改问题的进展真实情况进行审核;4 .1.3接收被审单位已审批的审计特殊事项整改表,并存档备案;5 .1.4向到期未完成整改问题的被审单位催发整改督促单督促整改;3.1.5建立审计事项跟踪台帐并汇总分析;3.1.6复核并跟踪被审单位的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真实情况,并对不真实情况进行通报、处理;3.2被审单位/部门:作为审计问题整改执行的关键环节,具体职责如下:3.2.1按审计部提出的审计事项整改表需要整改的问题及要求填报落实整改方案中需要整改的问题及要求落实整改方案、完成时间以及相关的责任人;3.2.2将审计事项整改表
3、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OA系统文件或企业微信方式上批报至审计部;3.2.3审计事项对应的责任部门负责人按确定的完成时间节点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审计部。3.2.4被审单位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为便于整改工作的落实,对被审单位/部门指定审计对接人要求:3.2.4.1总部:指定对接人为总部职能部门的负责人;3.2.4.2各下属及控股公司:一般指定的对接人为财务部负责人,特定审计事项的也可为特定部门负责人。4.管控内容4.1. 审计事项整改审批下发:4. 1.1.审计结束后,审计部根据审查情况列出被审单位需整改的事项:常规项、非常规项、预警项,形成审计事项整改表。单位名称X文件编号x/SJ-03文件
4、名称内部审计事项整改管理制度版次AOO页次2OF3批准:X审核:X编制:X文件密级:受控文件生效日期:2022.2.115. 1.2.通过OA系统文件下发审计整改函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收到审计整改函后2日内审批。4.2. 审计事项整改报送:4.2.1被审单位/部门指定对接人收到审计整改函后按要求提报的时间(一般为审计报告签批后15日)内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审计报告、审计事项整改表中要求整改的内容制定措施、确定责任人及完成时间。4.2.1.1审计整改事项责任人原则上为对应部门负责人,如填写作业点人员,工作落实及责任追究仍为对应的部门负责人。4.2.1.2完成时间要求:常规项原则上要求一个月内必须整改
5、到位、非常规项或特殊事项在一个月内无法整改完毕的,需有明确的措施及对应的时间、责任人,需总部协助的,应先同对应的职能部门沟通。4.2.2确定后的审计事项整改表由指定对接人通过OA系统文件审批单或企业微信的形式报送审计部,非常规事项需总部协助的同时需提交总部对应的职能部门。4.2.3被审单位/部门负责人收到审计事项整改表后2日内审批完成。4 .3审计跟踪检查、处理:4. 3.1审计事项整改对应责任人必须在确定的关闭时点前书面提交完成情况上报审计部;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或特珠事项未完成的同时需填写延期/特殊事项整改表经公司负责人签批后上报审计部;5. 3.2审计部指定的跟踪检查人根据被审单位/部门提交
6、的审计事项整改情况反馈表进行跟踪检查;对跟踪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项及时向审计部负责人提出;6. 3.3审计部跟踪审计事项的整改,直至被审单位/部门所有审计问题整改完成;7. 3.4审计部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后续专项审计;8. 3.5审计部根据审计事项整改跟踪情况,对未按要求执行的根据制度进行问责并出具审计问责决定;5 .审计事项整改流程及关键控制步骤:详细见附件审计事项整改流程及关键控制步骤6 .内部审计整改的问责:6.1 未按审计报告所提出的整改时间内报送审计事项整改表的,负激励被审单位/部门指定对接人100元/次,负激励相应公司负责人200元/次;6.2审计问题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按以下问
7、责方式处理:单位名称X文件编号SJ-03文件名称内部审计事项整改管理制度版次AOO页次3OF3批准:X审核:X编制:X文件密级:受控文件生效日期:2022.2.116.2.1审计部第一次催办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审计问题,且无特殊事项书面备案,问责执行责任人200元/项,问责对应部门负责人500元/项;6.2.2经审计部第二次催办审计整改事项仍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且无特殊事项书面备案的,负激励被审计问题对应部门负责人500元/项,负激励被审单位100O元/项。6.2.3被审单位提报整改事项需要总部职能管理部门协助解决而未解决的,且无特殊事项书面备案的,问责对应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500元/项。6.3经核
8、实,在备案、整改、跟进、督办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故意掩盖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6.3.1被审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进行虚假陈述的,问责提供责任人500元/人/次,相应单位负责人1000元/次,6.3.2相应环节审批人或审核人未发现弄虚作假的,问责审批人或审核人500-1000元/次;责任人、审核人、审批人、相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按最高问责标准进行负激励;6.4因未完成整改或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可参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行政处分条例、员工行为规范制度执行进行问责;6.5所有涉及问责的,由审计部以通报形式传达,由被问责当事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在当月所发工资考核中扣除。7 .其它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8 .附件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