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作业管理办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附件10:分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各项危险作业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预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各种危险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审批管理程序,以及各种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定义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动火作业、断路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及盲板抽堵作业等,其作业危险性较大、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及重大财产损失,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危险作业。第四条动火作业,指在公司区域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作业。动火作业一般
2、分为三级:一级动火是指禁火区域内、易燃液体的容器及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等动火作业;二级动火是指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三级动火是指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各类炉、槽、罐、管道、烟道、容器等其他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以及污水池、客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易燃易爆、中毒窒息等风险的作业。第六条高处作业,是指距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
3、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一)高处作业分级:(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二)高处作业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C及以上)或低温(低于5。C)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在降雨时进行的
4、雨天高处作业;(4)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5)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6)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第七条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因生产、维修等原因需要对生产设备设施、移动电气设备、工具及照明等接用临时电气线路(指电压在380伏及以下、使用期限一个月以内)的作业。第八条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第九条断路作业,是指在公司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第十条破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和使用推
5、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第十一条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味道、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情况后的盲板抽堵。第三章审批程序及要求第十二条在进行危险作业前,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交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相关方单位作业的,由业务关联单位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第十三条涉及特种作业的,应将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附在作业安全许可证后。第十四条作业安全许可证应一式两份,一份由作业单位携带备查,一份交审批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留存备案。第十五条作业安全许可证根据作业
6、类别、作业等级不同,有严格的有效期时间限制,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作业。如无法在有效期内完成作业的,需再次进行申请。第十六条作业安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严格遵守,不得外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严禁涂改、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区域。第十七条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资质不全的,严禁作业。第十八条当次作业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危险作业的,应进行多个危险作业分析,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提交相应的作业许可申请,完成审批流程,方可作业。第十九条作业安全许可证填报单位及个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不可“先作业后申请”、“多作业少申请”。第二十条作业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安
7、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方可作业,安全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不得擅离现场。第二十一条作业安全许可证签批单位及个人,应对填报信息及附件予以审核,同时对当次危险作业负管理责任。第二十二条作业前有条件的,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确认作业风险情况及安全保障措施,再当场签发许可证。必要时全程监督作业过程。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L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3 .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4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单位名称动火区域作业种类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动火作业人联系电话申请单位监护人联
8、系电话申请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动火前安全情况分析序号动火主要安全措施监护人确认1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等,达到动火条件。2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好符合要求的盲板。3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砂、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4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以内的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5清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可燃物。6距动火点30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动火点下部区域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7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8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接件上
9、,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9乙块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块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点、明火或其他热源间距不应小于10米,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10现场配备灭火器。11在受限空间内的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前,要识别、检测有害因素,必要时进行空气置换,消除安全隐患;不得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12危害识别及其他补充措施。备注: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有效审证附件包含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作为审批依据阳最长为三天。许可审批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单位名称动火区域作业种类开始
10、时间结束时间动火作业人联系电话申请单位监护人联系电话申请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进入受限空间安全须知及措施:1.禁止患有职业禁忌症、体质较弱及酒后人员等进行受限空间的作业;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告知作业人员现场危险状况;3 .指派人员在受限空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护,不得离岗;4 .进入受限空间前切断设备电源,并执行上锁挂牌程序;5 .进入受限空间前需要提前0.51H,打开人孔、手孔、料孔等,必要时强制通风,不准向内冲氧气或富氧登气进行吹扫;6 .进入受限空间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绳),防毒用品等;7 .2受限空间内作业时使用防爆低压灯具(干燥器内为36V,潮湿或狭小容器内12V
11、)和防爆电动工具禁止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8 .在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如有感到不适,要连续不断地扯动绳索或使用通讯工具报告,并在监护人员协助下离开。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要立即报告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可入内实施抢救;9 .如需切段管道或拆除管道,应当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安全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10 .进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进入前必须检测有毒气体浓度、可燃气体浓度符合许可规定.监护人确认:审批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单位名称作业区域作业种类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作业人联系电话申请单位监护人联系电话申请单位负责人
12、联系电话高处作业前安全情况分析序号高处作业主要安全措施监护人确认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3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携带工具袋及安全绳4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要求。5员工进行了充分的培训。6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7作业点照明充足。8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9设置围栏、警戒线、夜间警示灯。10在非承重物上作业时搭设承重板。11其他安全措施。审批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单位名称作业区域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作业人联系电话申请单位监护人联系电话申请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安全情况分析序号风险分析主要安全措施监护人确认1违章作业作业人员
13、必须持有电气安全作业证,禁止带电作业。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所有临时用电线路,不得采用裸线。临时用电线路架空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2电缆损坏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设深度大于0.7米。3配电盘、配电箱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防撞等预防短路、断路措施。4防止设施损坏临时用电设施应有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应符合要求。5防止火灾爆炸所使用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满足现场的防火、防爆要求。7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比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日期:注: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许可证附件包含以下资料作为审批依据(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相关方安全协议扫描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