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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黔南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9月政府网站问题整改的工作提示(第三季度)各级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国办指标”)和2023年贵州省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办公效能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州大数据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9月全州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一、总体情况(一)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全州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28家,分别是:州级政府门户网站1家,州级部门网站14家,县(市)政府门户网站12家,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1家。2
2、023年9月,州大数据局按照不低于30%的抽查比例要求组织抽查了10家政府网站,其中包括5家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和5家州政府部门网站,检查标准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执行,本次抽查的政府网站中有1家不合格,整体合格率90%(详见附件)。(二)主要问题1.错别字监测方面。2023年8月180-2023年9月18日,监测全州政府网站发现错别字、错误表述等各类问题8997条,其中历史稿件错别字8645条,巡检期间发布稿件352条。2.内容保障方面。经多次提醒,仍有政府网站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如“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本次抽查中出现超过10个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问题,纳入第三季度重点通报
3、单位。二、相关提示(一)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3年9月问题清单表及9月政府网站抽查报告已提前发相关单位。请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所示问题,于2023年9月21日17点前完成问题整改,并通过在线文档反馈整改情况。因客观因素无法完成整改的,及时对接州大数据局,有必要的书面报备相关情况。州大数据局将于2023年9月22日对各单位反馈“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未及时整改或未填写整改情况的均视为未整改,复查情况纳入2023年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内容。(二)各县(市)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要统筹安排好本地区办事服务指南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相关工作务必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确保在2023年贵州省网上政府服务能力评估中不因办事服务问题丢分。附件:2023年9月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统计表黔南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9月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