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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工会会员身故慰问金暂行规定一、依据全国总工会及上海市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为体现对离世工会会员及员工的关怀,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二、当阳光公司会员因故不幸去世,在其家属的要求下,工会可提供如下服务:2.1. 向去世会员的家属开放工会管理的公共信息平台,例如工会微信公众号,用以发布讣告;2.2. 以工会委员会的名义赠送悼念花圈;2.3. 发放一次性身故慰问金。慰问金发放标准如下:2.4. 3.1.会员去世时属于阳光公司工会覆盖范围内的公司的在职或退休返聘员工,且为阳光公司工会会员或享受阳光公司工会会员待遇的,工会可为其家属一次性发放慰问金人民币10,OOO元;2.3.2.会员去世时属于阳光公司工
2、会覆盖范围内的公司的退休(不包括退休返聘)员工,且退休前为阳光公司工会会员的,工会可为其家属一次性发放慰问金人民币3,000元;三、特别条款:逝者属于阳光公司工会覆盖范围内的公司的在职(包括退休返聘)员工,但其本人不是阳光公司工会会员或不享受阳光公司工会会员待遇,在其家属的要求下,工会仍可为其家属一次性发放慰问金人民币3,000元,并以工会委员会的名义赠送悼念花圈。四、慰问金发放原则:1.1. 透明公开原则:慰问金的发放情况由工会委员会每年向工会会员代表公布,并接受全体工会会员的监督。1.2. 自愿申请与按章审批原则:由去世员工的亲属在员工去世之日起三个月内自愿或委托工会代表申请,工会委员会按
3、照发放范围和标准审批。4.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慰问金:5. 3.1.逝者的死因系从事犯罪活动的;6. 3.2.逝者的死因系醉酒驾车,酒精浓度超过法定标准值的;7. 3.3.逝者的死因系吸食毒品的。4.4.针对同一身故不幸事件,工会只能受理一位慰问金申请人的申请。工会受理申请人申请的优先顺序依次为:4.4.1.配偶4.4.2.子女4.4.3.父母4.4.4.兄弟姐妹4.5.申请及审批程序:4 .5.1.须由申请人本人填写慰问金申请表,按申请表要求详细如实填写申请人与逝者的关系以及申请人的个人信息;5 .5.2.申请表由逝者生前的直接主管和工会代表签字认可后,提交阳光公司工会委员会法务委员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审批;6 .5.3.阳光公司工会经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资金预算安排进行发放。7 .本暂行规定未规定之事项,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8 .本暂行规定的修改,解释权归阳光公司工会委员会所有。9 .本暂行规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