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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流中心发票转签管理规定一、遵守国家关于发票的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的发票管理规定。二、发票经手人员接收发票后需对发票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发票填写内容无误后签字认可。三、发票由保管员加盖签字印章(发票反面),分别由保管员、采购员签字后由保管员转材料会计办理出入库手续。四、材料会计根据发票办完入库后,每月20日前转记账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五、发票经手人不得积压发票、延误正常入库,接收后无问题一般应于3日内转交下一环节人员,如有问题可于发票印章备注栏内写明原因或及时退回。六、发票经手人在转交发票时做好记录,不得丢失,如有丢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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