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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乐山市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乐山市中医医院编制日期: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乐山市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乐发改审批2022184号项目代码乐发改审批2022184号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5Ixxxxxxxxxx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玉龙村14组99号地理坐标(103度36分度.48秒,29度29分29.4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2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中卫生108医院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
2、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中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乐发改审批2022184号总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万元)126环保投资占比(%)0.969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8405.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专项
3、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表IT项目专项判定表序号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否置项是设专1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同花、氟不涉及否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2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无直接排放否3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否4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5海
4、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乐山市沙湾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乐山市沙湾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本项目所在地位于规划空间管制分区中的已建成区,不涉及限建区、禁建区。且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是完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
5、,提升当地医疗卫生事业水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分区的空间准入要求。其他符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Q8412中医医院。根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鼓励类”中“三十七、卫生健康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不属于自然资源部等“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分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规定的项目。析同时,本项目于2022年4月15日已取得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通过关于申请审批乐山市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
6、建设书)的请示,批复号:乐发改审批2022184号,允许项目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2、与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审定乐山市中医医院沙湾新区医养项目地块规划条件的请示,本项目用地属于“乐山市中医医院”地块,为医疗卫生用地,本项目属于中医医院,符合用地规划要求。3、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川环办函(2021)469号关于印发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和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分析技术要点(试行),等要求,结合四川政务网“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平台,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1本项目与四川政务网“三线
7、一单”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市(州)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ZH511II110001大渡河美女峰风景名胜区、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新水源保护区、四川美女峰国家森林自然公园乐山市沙湾区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YS5111111110002生态保护优先区(生态保护红线)2乐山市沙湾区生态空间分区生态空间分区生态保护红线YS511111I2100I5大渡河沙湾区安谷电站大坝控制单元乐山市沙湾区水环境管控分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YS5111112320001乐山市沙湾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乐山市沙湾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YS51Ill
8、12540008沙湾区禁燃区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管控分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YS5111112530008沙湾区生态保护红线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管控分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11112550001沙湾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管控分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图1-1项目与所在区域环境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发布的川府函2013267号文件,项目拟建地块位于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属于优先保护单元,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因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时间为2013年,距今已过10年。2015年取水口下游的安谷电站建成、
9、沫溪河生态补水工程投运,工程投运后乐山市第一水厂取水口所在的库区水文条件发生了较大改变。在乐山市第一水厂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当地环境状况趋于稳定的前提下,为解决航道使用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矛盾,坚持水源保护优先的原则,按照2018年5月最新修订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乐山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对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进行论证,调整后的水源地名称为乐山市大渡河安谷电站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目前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论证报告
10、已编制完成,且于2023年6月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5)。根据报告内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后,本项目所在地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位置关系详见附图11),与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水源保护条例不冲突。因此,随着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后,本项目所在地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管控类型将不再属于优先管控单元,不再属于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环境管控要求。(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1-2,与乐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的位置关系详见图l-20表1-2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类别对应管控要求项目对应情况介绍符合性分析ZH
11、51111110001大渡河美女峰风景名胜区、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新水源保护区、四川美女峰国家森林自然公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基础设施应采取无害化穿越方式。涉及相关法定保护地的,按本项目位于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玉龙村14组99号,属于原乐山市第水厂原饮符a园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管控。一般生态空间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一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涉及相关保护地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
12、进行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除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收集污水并外输的管道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铺设输送污水
13、、油类、有毒有害物质的管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禁止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放、转运、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因安谷电站建成后区域汇水特性发生改变,故沙湾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目前调整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会议。调整后的保护区范围减小,本项目不在保护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范围,亦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YS5111111110002生态保护优先区(生态保护红线)2
14、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定,法律禁止的人为活动一律禁止布设,以涵养水源为主,禁止进行大规模城镇化、工矿开发等不利于功能保护的活动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定,法律未明确禁止的以保护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为重点,充分论证,谨慎布局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为中医医院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符合YS5111111210015大渡河沙湾区安谷电站大坝控制单元YS5111112320001乐山市沙湾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YS5111112540008沙湾区禁燃区YS5111112530008沙湾区生态保护红线YS5111112550001沙湾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定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城镇污水污染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