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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某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确保某集团部署及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和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第二章督办原则及范围第三条督查督办围绕集团中心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提高执行力,确保工作高效推进。第四条督查督办事项主要包括:(一)ZSj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二)某集团等上级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工作部署及文件要求办理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三)集团公司年度、半年
2、度工作会及季度分析会安排部署的重点任务;(四)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等会议的决策事项和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五)集团主要领导所作的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中需要督办的事项;(六)集团相关部室和子公司工作中需要纳入集团督办的事项。(七)其他需要督办落实的重要事项。第三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集团办公室作为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机制;(二)就拟纳入督办的事项向集团公司提出立项建议,履行审批程序后下达督办事项;(三)跟踪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定期向集团领导报告;(四)对办理进度滞后的督办事项进行督促;
3、(五)组织开展年度督查督办工作考核评价;(六)对各单位督查督办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七)承办督查督办工作涉及的其他事项。第六条集团公司各部室和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是所承担督办事项的主办单位,是工作落实的责任主体,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二)就所承办的督办事项,明确责任办理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反馈进展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三)指定专人作为本单位的督办联络员,协调本单位的督办相关工作,组织填报和维护本单位督办信息化系统账户;(四)承办督办工作涉及的其他事项。第七条集团各部室和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应指派工作经验丰富、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较为熟悉的人员担任本
4、单位督办联络员。督办联络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及时接收集团办公系统内的重点工作督办单,报本单位领导批办;(二)动态掌握本单位承办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对落实进度滞后的事项,了解原因并进行催办;(三)提醒责任办理人按照时间要求提交办理情况反馈,对反馈内容履行相应审查程序后,在集团办公系统内上报。第八条督办事项涉及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落实的,主办单位应在协办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牵头负责该事项的责任落实、组织推进、情况反馈、办结报告等工作。第四章工作环节及要求第九条督查督办工作一般由立项交办、推进落实、情况反馈、呈报信息、督促推动、办结归档等工作环节组成。第十条立项交办,是指集团办公室在明确督
5、办事项具体内容、办结期限、反馈截止时间等要素的基础上,按照“一事一督”原则,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通过集团办公系统发送重点工作督办单,将督办事项下达给主办单位。凡列入督办的事项,实行台账管理,办结方予销号。第十一条推进落实,是指主办单位签收重点工作督办单后,明确负责落实的责任内设机构和责任办理人,围绕事项内容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并指导责任内设机构和责任办理人按照计划推进督办事项的落实完成。第十二条情况反馈,是指督办联络员在重点工作督办单确定的反馈截止时间之前,在集团办公系统中填报督办事项落实进展情况。填报内容应注意语言简洁凝练,需包括完成进度、计划安排、影响项目推进的主要问题等内容。第十三条呈报
6、信息,是指集团办公室每半年汇总、整理督办事项进展情况,向集团主要领导报告。第十四条督促推动,是指在督办事项落实进度滞后于时间进度时,集团办公室通过催办催报、综合研究、组织协调等方式,督促和推进主办单位按计划完成督办事项。督促推动工作根据事项办理的滞后情况分类实施:(一)对于首次出现落实进度滞后于时间进度情况的督办事项,集团办公室通过办公系统向主办单位进行催办,提醒注意进度滞后情况;主办单位接到催办通知后应及时研究滞后原因和解决办法。(二)对于连续3个月出现落实进度滞后于时间进度情况的督办事项,集团办公室应通过办公系统向主办单位进行二次催办;主办单位应在收到二次催办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滞后
7、原因、采取措施和后续工作安排等情况。(三)对于连续6个月出现落实进度滞后于时间进度情况的督办事项,集团办公室应赴主办单位了解进度滞后原因,组织开展协调工作,共同研究推动督办事项的落实;必要时,应报集团领导同意后成立临时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工作。第十五条办结归档,是指在督办事项完成后,主办单位发起办结申请并由集团办公室审批、归档。主办单位应在督办事项确认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集团办公系统提交办结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集团办公室根据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比对、核实,并征求集团有关部室意见后予以审批。办结审批后,该督办事项归入集团办公系统档案。第五章考核评价第十六条集团办公室按照集团公司考核制度
8、和规定,对各单位承办的督办工作进行评价打分。评分原则如下:(一)督办工作考核权重为集团公司当年与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中“重点工作”所占权重。(二)每年度结束后,各单位根据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出总结报告,报集团办公室。集团办公室参照各单位年度总结报告内容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从主观、客观、定性、定量维度衡量督办事项完成度,并根据各督办事项日常报送情况,综合考虑加减分因素,对督办事项逐一打分,得出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得分。(三)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由集团办公室汇总后,报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集团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对涉及秘密、企业工作秘密的督办事项,要采取必要的保障防范措施,确保秘密安全。第十八条集团董事会决策事项的督办按照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暂行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