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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制度10.1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安排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并将特种设备年度检查计划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状况。10.2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条例、规程、规则日勺定期检查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提出定期检查申请规定,并把定期检查状况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立案。10.3 企业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结合企业年度大、中修计划,根据特种设备年度检查状况,编制年度定期检查计划,并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提出
2、定期检查书面申请。10.4 特种设备年度定期检查计划确定后,企业设备、生产、安全、使用等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要按规定规定提前做好定期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检查工作时按期完毕。10.5 锅炉时定期检查10.5.1 锅炉定期检查工作包括外部检查、内部检查和水压试验三种:a.外部检查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查。b.内部检查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查。c.水压试验是指锅炉以水为介质,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行的检查。10.5.2 锅炉检查结论及其根据:a.容许运行:内部检查合格,未发现缺陷或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b.整改后运行:发现影响锅
3、炉安全运行的缺陷,必须对缺陷部位进行处理。c.限制条件运行:不能保证锅炉在原额定参数下安全运行,或需缩短检查周期。d.停止运行:锅炉损坏严重,不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10.5.3 锅炉的外部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查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只有当外部检查、内部检查和水压试验均在合格有效期内,锅炉才能投入运行。10.5.4 除正常的定期检查外,锅炉有下列状况之一时,还应进行下述的检查。(1)外部检查a.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b.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d.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2)内部检查a.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b.移装锅炉投运前;c.锅炉
4、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前;d.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e.根据上次内部检查成果和锅炉运行状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f.根据外部检查成果和锅炉运行状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a.移装锅炉投运前;b.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10.5.5 当内部检查、外部检查和水压试验在同期进行时,应依次进行内部检查、水压试验和外部检查。1056锅炉定期检查前,设备科应安排锅炉车间及有关人员,提前做好如下准备工作:一、锅炉内部检查需要提前做好如下工作:(1)准备好锅炉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锅炉技术登记资料、锅炉运行记录、水质化验记录、修理改造记录、事故记录
5、及历次检查资料等。(2)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头孔、手孔、检查孔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使锅炉内部得到充足冷却,并通风换气。(3)采用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热力系统相连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及烟、风道并切断电源,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须可靠地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置换。(4)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5)拆除阻碍检查的汽水挡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炉内件,并准备好用于照明的安全电源。(6)对于需要登高检查作业(离地面或固定平面3米以上)的部位,应搭脚手架。二、锅炉外部检查需要提前做好如下工作:(1)锅炉外部的清理工作。(2)准备好锅炉的技术档案资料。
6、(3)准备好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资格证件。(4)检查时,锅炉管理人员和司炉班长应到场配合,协助检查工作,并提供检查员需要的其他资料。三、锅炉压力试验需要做好如下工作:(1)清除受压部件表面的烟灰和污物,对于需要重点进行检查的部位还应拆除炉墙和保温层,以利于观测。(2)对不参与水压试验的连通部件(如锅炉范围内外的管路、安全阀等)应采用可靠的隔断措施。(3)锅炉应装设两只在校验合格期内的压力表,其量程应为试验压力日勺1.53倍,精度应不低于1.5级。(4)调试试压泵,使之能保证压力按照规定的速率缓慢上升。(5)水压试验的用水应防止对锅炉材料有腐蚀,对奥氏体材料的受压部位,水中的氯离子浓度不得超
7、过35mgL,否则应有对应的措施。(6)水压试验的用水温度应不低于大气日勺露点温度,一般选用2070度;对合金材料的受压部件,水温应高于所用钢种的脆性转变温度或按照锅炉制造厂规定的数据控制。(7)水压试验加压前,参与水压试验的各个部件内部都应上满水,不得残留气体。(8)水压试验时,企业锅炉管理人员和司炉班长应到场配合,协助工作。10.5.6 锅炉水处理检查锅炉水处理检查工作,由获得对应资格的检查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工作包括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查、运行水处理监督检查、停炉水处理检查。锅炉水处理检查工作是锅炉检查工作日勺一部分。锅炉水处理检查按照锅炉水处理检查规则进行。(1)运行水处理监督检查周期如
8、下:a.对锅炉使用单位抽样检查锅炉水、汽质量,至少每六个月1次,对抽样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应当增长抽样检查次数;b.对水处理设备及其运行状况,至少每年1次检查。(2)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查结合锅炉安装监督检查进行,停炉水处理检查结合锅炉内部检查进行。锅炉水处理检查的项目和规定按照锅炉水处理检查规则规定进行,并且按照其规定单独出具锅炉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查汇报、运行水处理监督检查汇报、停炉水处理检查汇报。10.6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查10.6.1 为了保证压力容器在检查周期内的安全运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线检查即进行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可由使用单位获得对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核准日勺检查检测
9、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查人员进行。10.6.2 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工作包括全面检查和耐压试验,由检查机构进行。(一)全面检查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查。其检查周期为:a.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b.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d.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查周期由检查机构确定;e.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一)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查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查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10.6.3 当全面检查、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查、耐压试验和年
10、度检查,其中全面检查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反复进行。10.6.4 有如下状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查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1)用焊接措施更换重要受压元件的;(2)重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不小于二分之一厚度日勺;(3)变化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通过强度校核合格的;(4)需要更换衬里(耐压试验在更换衬里前进行)的;(5)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时;(6)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7)使用单位或者检查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认为应当进行耐压试验的I。10.6.5 压力容器特殊检查状况日勺处理(1)设计图样已经注明无法进行定期检查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阐明,报使用登记机关
11、立案;(2)因状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查时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法人同意,且征得原检查机构的同意,向使用登记机关立案后,可延期检查;(3)对无法进行定期检查或者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查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生产管理部门均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10.6.6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并且监控期满的压力容器,或者定期检查发现严重缺陷也许导致停止使用的压力容器,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缺陷处理日勺方式包括采用修理的措施消除缺陷或者进行合于使用评价。10.6.7 合于使用评价按TSGR0004-202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7款之规定进行。10.6.8 年度检查前,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应当
12、做好如下各项准备工作:(1)压力容器外表面和环境的清理;(2)根据现场检查时需要,做好现场照明、登高防护、局部拆除保温层等配合工作,必要时配置合格的防噪声、防尘、防有毒有害气体等防护用品;(3)准备好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运行记录、使用介质中有害杂质记录;(4)准备好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5)检查时,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检查人员需要的其他资料。10.6.9 压力容器全面检查前,使用单位有关部门要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检查前现场应当具有如下条件:(1)影响全面检查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应当按检查规定进行清理或者拆除。(2)为
13、检查而搭设日勺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3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3)需要进行检查的容器表面,尤其是腐蚀部位和也许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洁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时表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4)被检容器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洁净,用盲板从被检容器的第一道法兰处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同步设备明显的隔离标志;严禁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隔断。(5)盛装易燃、助然、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成果必须到达有关规范、原则的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当每4小时进行一次。盛装易燃介质
14、的,严禁用空气置换。(6)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也许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当地18%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应当配置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7)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之到达可以进行检查工作的程度,防止导致伤害。(8)可以转动时或者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当锁住开关,固定牢固。(9)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日勺安全标志。检查照明用电不超过24V,引入容器内的电览应当绝缘良好,接地可靠。(10)假如需要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11)全面检查时,应当有专人
15、监护,并且有可靠的联络措施。(12)检查时,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查工作。10.6.10 压力容器耐压试验(1)压力容器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容许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前,压力容器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紧固妥当。耐压试验场地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且通过技术负责人和安所有门检查承认。耐压试验过程中,检查人员与设备管理人员到试验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时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2)压力容器耐压试验时,至少采用两个量程相似的并且通过检定合格的压力表,压力表安装在容器顶部便于观测的部位。压力表的选用应符合如下规定:a.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中压及高压容器使用日勺压力表精度不低于L6级。b.压力表的量程应当为1.53.0倍,表盘直径不不不小于100mm。(3)压力容器耐压试验的压力应当符合设计图样规定,并且不不不小于下式计算值:P=nPplPt一耐压试验压力,MPa;P一本次检查时核定的!最高工作压力,MPa;n-耐压试验的压力系数,按表I(H选用;一试验温度下材料时许用应力,MPa;-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表10.1耐压试验的压力系数n压力容器型式压力容器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