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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烟叶生产方案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烟叶产业发展工作,实现烟叶提质增效、促农增收,推进烟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烟草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烟叶产业发展的意见的文件要求,着力培育优质特色烟叶,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切实转变烟叶发展方式,全面促进我县烟叶产业持续、高效、健康发展。二、目标任务2024年全县控制烟叶种植面积2120亩以内,总产量控制5500担以内其中傅坊乡820亩、2126担;东坪乡800亩、2075担;太和镇500亩,1299担,实现总产值7
2、60万元,烟叶税收167万元以上。全县建设高标准基本烟田1万亩,划定高标准基本烟田保护区,建立高标准基本烟田保护制度。按照综合保护、发布公告、田块划定、建档立卡、完善设施等程序与流程,在5月30日前把高标准基本烟田建设落到实处,解决好烟叶生产基本要素的问题。三、工作措施(一)坚持原则,持续推进产烟布局优化。认真贯彻国家局烟区优化布局工作指南有关要求,坚持“落实面积低于400亩的乡镇、50亩的村不安排种植收购计划”,产烟乡镇要将种植计划向“以基本烟农为主安排种植计划”“以烤房为中心布局烟田”坚持轮作田块种烟的原则进行布局优化,进一步优化种烟种烟村数量,2024年全县种烟乡镇不超过3个,种烟村不超
3、过15个,促进烟叶种植进一步集中。(二)示范引领,不断提高烟叶产质效益。狠抓生产示范建设,即高标准生产示范区建设不低于总面积的20%、示范烤房建设不低于20座、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面积不低总面积的60%、积极推进“中棵烟+高油分”示范区建设。切实发挥示范区的引领作用,促进重点技术落实,即二次起垄推广率达80%以上、土壤保育到位率100%、专业化营养土推广100%、水肥耦合落实到位率100%、专业化植保覆盖率80%以上、“同步预热低湿变黄”烘烤工艺落实率100%、上部烟叶成熟一次性采烤达60%以上。(三)高标谋划,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全县建设高标准基本烟田1万亩。产烟乡镇要把高标准基本烟田作为今
4、年的中心工作来抓,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把烟叶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纳入“十四五”乡村振兴发展规划。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划定高标准基本烟田保护区,建立高标准基本烟田保护制度,按照综合保护、发布公告、田块划定、建档立卡、完善设施等程序与流程,在5月30日前把高标准基本烟田建设落到实处,解决好“在哪种”的问题。四夯实基础,强化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一是抓好设施管护工作。重点抓好烟叶生产必须设施设备的维修管护,坚持谁使用谁管护原则,重点加强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农机、烤房等设施的管护,保障设施设备长期有效服务于烟叶生产。二是切实抓好在用烤房的维修管护,4月底完成烤房维修,确保烤房设施管护达标率100虬
5、三是对已建的烟水烟路配套项目工程安排专人管护,定期清淤除草,确保项目工程发挥最大作用;四是以合作社为载体,做好农机管护,确保农机性能良好。特别是2024年度未下达烟叶种植计划的原产烟乡镇要管护好现有的烤房、农机等设备。五是加快傅坊、东坪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工作。(五)抓住关键,突出增收稳定烟农队伍。一是开展职业烟农评定。根据省市局职业烟农评定标准,评定职业烟农,根据产值效益、技术落实情况,在收购结束后兑现职业烟农扶扶持政策。二是提升合作社建设水平。督导合作社健全机构理顺管理,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提振合作社发展信心,促进高效运转。加强合作社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队伍人才库,强化队
6、伍技术培训|,持续提升专业化育苗、机耕、植保、烘烤、分级五项基本专业化服务的覆盖面,力争分别达到100%、90%、70%、80%、100%O三是强化促农增收。坚持把烟后稻、水稻制种、槟榔芋作为多元经营的主要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多元经营效益。加强设施设备综合利用,力争育苗大棚、烤房、农机具综合利用率应分别达到40%.15%、15%以上。(六)建章立制,保障烟叶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按照全县烟叶税的3%,在县财政设立烟叶基础设施管护资金专账;按烟叶税的2%,在县财政设立合作社扶持资金专账。专项用于烤房维修、闲置烤房管护、烟水烟路维护及合作社建设扶持等。二是建立健全保险机制。按照市场运
7、作、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县、乡镇政府及烟草部门共同出资的烟叶产业保险机制,推进烟叶种植商业保险。三是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在产业规划、资金扶持、工程项目、土地利用、烟草种植、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灾害资金捐赠救助等方面给予扶持和支持,形成烟叶产业发展的工作合力。(七)严格考核,推进烟叶生产运行有序。一是对产烟乡镇,烟叶实际收购量在目标收购量(除灾害影响外,以下相同)95%(含)-100%按6元/担标准奖励;实际收购量在90295%按5元/担标准奖励;实际收购量超出计划收购量或低于计划收购量的85%(不含)取消该项奖励。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收购量考核据实调整。二是对产烟村,烟叶实际收购量
8、在计划收购量范围内(除灾害影响外),收购300担以上的奖励800元、400担以上的奖励1200元、500担以上的奖励1600元。三是对先进个人(农户),评选科技兴烟示范户,原则上按每400亩种植面积评选1名,且为带动本辖区烟叶发展的烟农,每人奖励600元;评选科技种烟能手3名,原则上为全县亩产值前3名的种烟户,每人奖励600元;评选优秀烟技员3名,原则上为年终考核成绩前3名的烟技员,每人奖励600元;评选先进工作者6名,原则上为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前2名的乡镇分管领导、收购量达400担以上且亩产值排位前2名的产烟村支书或主任、2名烟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每人奖励600元。对发生烟叶收购不稳定因素、不
9、规范现象、窜村、窜户的乡镇、村一律取消奖励资格。以上奖励资金均在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列支。四、主要政策(一)税收奖补政策。按收购价款所得税额的10%列为县烟叶生产发展资金,税额的90%奖补给产烟乡镇(奖补给产烟村的税收比例各产烟乡镇自行制定)。价外补贴款所得税额全部列为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专项用于烟叶发展。(二)信贷政策。根据烟叶生产需求和烟农自愿原则,烟农自行到县农商行乡镇点进行贷款。烟叶生产贷款一律经乡镇、县烟办核实盖章后报乡镇农商行审批贷款,贷款利息按农业生产贷款最优惠政策计息。()用电政策。县烤房用电电价按农业生产用电收取,电损部分由供电部门承担。乡镇新建烟草配套设施数量、位置等事项,
10、要提前与供电部门进行沟通,供电部门要及时帮助架设、检修好烤房供电线路。(四)产业补贴政策。一是育苗补贴。对集中商品化育苗按20元/亩标准进行补贴,面积以实际育苗面积计算,补贴资金在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列支。二是土壤改良补贴。按烟草部门技术要求完成烟田深翻含做“白水”按10元/亩标准进行补贴,具体面积以县烟草、烟办核实为准,补贴资金在县烟叶发展基金中列支。三是烟叶保险。根据上级有关烟叶保险政策,兑付保险费用县、产烟乡镇按照烟叶保险方案各承担50%o(五)技术服务政策。按照200-400亩的种烟面积,将烟技人员分配到各产烟乡镇、村为烟农种烟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产烟乡镇补助烟技员下乡油料费每月不低于500元,县烟办工作人员每月享有同等的烟叶生产技术指导费,该费用在烟叶技术指导专项经费中列支。(六)产业扶持政策。县财政要协同县发改、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有效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完善烟田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县扶贫部门要把烟叶产业列入脱贫攻坚产业化项目予以扶持,要把引导、扶持贫困户种植烟叶作为精准扶贫的有效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