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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烫伤防范预案一、适应对象昏迷,截瘫,麻醉后24小时内有感觉障碍的患者,老年,婴幼儿,危重患者,有感觉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加强防烫伤。二、防范措施1.加强入院护理评估和入院宣教工作,将有关防烫伤的事项告知患者及家属,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2 .昏迷、截瘫、麻醉后24小时内有感觉功能障碍的患者一般情况下不应使用热水袋,新生儿禁用热水袋,小儿、重危患者应慎用热水袋。3 .如患者需要使用热水袋时,必须装入套(袋)内使用。经护士用水温计测温,小儿、老年人、体弱患者水温不超过50。C.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有无漏水。每30min巡视一次,观察热水袋有无漏水及皮肤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4 .老年人及感觉减退患者应由护士或家属协助调好水温,再进行沐浴,水温应在39-42.5 .加强巡视,对于生活自理能力欠缺的患者应主动帮助取用热水瓶,以防止不慎打翻热水瓶烫伤患者。6 .一旦发生烫伤,当班人员应及时如实向护士长汇报,妥善做好烫伤局部皮肤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