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89373 上传时间:2022-12-2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维护我院教学等工作的正常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我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出勤要求第一条学生应当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并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到校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自每学期开学第一天起执行考勤。第二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晚自习、实习、军训、早操、劳动、社会实践、政治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和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都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者,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第三条节假日期间,学生

2、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离校或返校。第二章考勤办法第四条课堂教学考勤由班级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负责。值勤班干应到教室前方公开唱名,并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考勤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考勤表)。第五条值勤班干应如实记录旷课、请假、迟到、早退人员,并请任课教师签名确认,每周日前对学生名单进行汇总,连同考勤表交辅导员审核签名。辅导员于每周二将考勤表报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公布、存档。第六条对累计旷课达到6学时的学生,辅导员应及时进行教育并书面报告学院。第七条其他各种活动由班委会或团支部委员按分工考勤。第三章考勤情况的界定第八条按规定出勤时间完整地参加学习与活动全过程为全勤。第九条学生自上课铃响10分钟内到

3、教室上课或参加活动的,为迟到;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提前10分钟以内离开的,为早退。否则视为旷课。第十条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内无故缺课或不参加活动的,为旷课。以下情况均按旷课处理:(1)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者;(2)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3)超假未办理补假手续者;(4)开学未如期报到且未请假者;(5)在节假日期间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者;(6)不上早操或晚自习者。第四章旷课学时的计算第十一条授课时间内,学生旷课,按实际授课时数计算。第十二条实践教学、军训、劳动、实习等活动每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算。政治学习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每旷课一次,按1学时计算。第十三条早操、晚自习每无故缺勤三次,按1学时

4、计算。第十四条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按1学时计算。迟到、早退超出10分钟的,每次按1学时计算。第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每天按6学时计算。第五章旷课的处理第十六条对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2学时者分别给予以下处分:(1) 一学期旷课累计12-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2) 一学期旷课累计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 一学期旷课累计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4) 一学期旷课累计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 一学期旷课累计50学时(含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七条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第十八条未请假离校连

5、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第六章请假办法第十九条学生因故确需请假者,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不得事后补假。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请病假者应当有校医院等医疗机构证明;因公事请假者,需持有关部门证明,再办理请假手续。第二十条请销假程序:(1)填写学院学生请假条(见附件2);(2)按规定审批权限报批;(3)学生请假获准后,将学院学生请假条交辅导员留存,并及时告知值勤班干。(4)学生请假期满,应到辅导员处履行销假手续。需延长请假时间者,应当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如本人确实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第二十一条学生请假审批权限:(1)请假2天以内者,由班级辅导员批准;(2)请假2天以上(含2天)、一周以内者,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3)请假一周以上者,经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教务处批准;(4)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请假,由领队教师批准。(5)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情况需临时请假者可口头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应及时告知值勤班干,并在事后1天内补齐请假手续。值勤班干应及时与辅导员核实。(6)所有学生干部无审批权限。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学生的考勤情况作为综合测评、各类评比以及申报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20*年2月起实施。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人力资源 > 人事档案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