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乡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工作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乡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工作方案一、工作内容(一)脱贫对象年度信息动态管理对脱贫户、监测户、脱贫村2023年度成果巩固有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更新完善,汇总分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情况。重点关注脱贫户及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变化情况。(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全覆盖摸排农户致贫返贫风险,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情况,重点关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低保对象和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今年因灾受损的脱贫户、监测户及农
2、户要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符合条件的要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精准帮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进度安排动态管理和集中排查工作于2023年10月下旬开始,2023年12月底完成。(一)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各村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开展业务培训,解读有关政策要求,确保参加动态管理和集中排查工作的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于11月1日前完成。(二)信息采集和全面摸排以各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两委”干部进村入户,采集录入脱贫户、监测户和脱贫村相关信息,并统筹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全面摸排农户致贫返贫风险,及时发现认定防止返贫监测
3、对象。于12月1日前完成。(三)数据核查和修改完善省里将于12月15日24时对系统数据进行阶段性封库开展监测调度,分析形成疑似问题清单;各村要根据问题清单,认真核实,修改完善系统数据。于12月20日前完成。(四)数据分析和工作总结乡乡村振兴办要适时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对动态管理和集中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至中共XX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加盖公章上报。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动态管理和集中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还要规范做好脱贫人口收入等信息动态管理。各村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
4、培训,强化督促指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进度质量。(二)规范流程管理各村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户表信息原则上要通过入户采集获取,如因农户长期在外务工等原因无法入户采集的,可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脱贫户、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和收入等重要信息需经农户和信息采集员“双签字”确认。(三)确保数据质量各村要严格数据审核,做好数据分析,认真核实问题数据,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系统数据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无死角无遗漏。11月13日起,乡乡村振兴办将每周对各村工作进行调度,对进展较慢的村开展专项督导。相
5、关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四)减轻基层负担各村要强化工作统筹,科学合理安排好工作时序,避免重复进村入户采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要错峰进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在其他系统中录入数据后,再导入全国信息系统。四、有关说明(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如收入、务工时长、家庭成员自然变化等,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024时。(二)涉及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口径规范有关要求,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年度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乡振(2023)4号)为准;其他指标信息采集要求以2022年度动态管理同口径要求为准。(三)为减轻基层负担,降低工作成本,各村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全国信息系统下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对照表辅助开展入户采集,也可使用防返贫监测手机APP相关功能开展核验信息等工作。(四)全国信息系统将于12月31日24时关闭数据录入功能,各村可根据本地工作进展和数据分析需要,提出提前关闭录入功能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