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齐齐哈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说明.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关于齐齐哈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起草说明一、制定本预案的必要性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齐齐哈尔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9年版)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本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o预案的制定,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有效回应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诉求,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二、制定该文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2、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4.5应急预案编制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附则及附件等。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
3、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二、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修订基本原则(一)坚持底线思维有效应对。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根本底线,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是根本途径。为此,各地要有底线思维、底线意识、底线行动,完善应急预案,夯实减排清单,在重污染期间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减排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切实发挥减排效应。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
4、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六、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三十四)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负荷,减少污染物累积,明显降低污染等级。充实完善职能部门、相关企业重污染应对分预案,明确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业的应急责任。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
5、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一、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城市、县(以下简称省市县)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D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O持续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为分级标准,其他近三年仍出现重污染日的省市县原则上参照执行。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预案实
6、施中的职责,切实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防控和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二)采取的主要措施。为确保应对重污染天气,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强化信息共享和协调,密切配合,确保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快速响应。在实施过程中,同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做好预测与预警,明确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二是做好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四、制定该文件的协调论证过程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起草。为使预案更切合实际和可操作性,局主要领导多次牵头研究,局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对预案提出多项修改建议,形成预案初稿。2024年2月19
7、日至2024年2月22日,我们分别征求了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国网齐齐哈尔供电公司等15个单位的意见,各个单位积极配合,及时反馈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情况如下:1.市应急局反馈意见:提出将其单位职能修改为指导和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本行业领域重点污染企业临时停产、限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同市公安局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O2、市财政局反馈意见:提出将其单位职能修改为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分级负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经费;提出将6.3资金保证部分内容修改为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经费保障。对于上述单位提出的意见我们已采纳,其余单位反馈无意见。五、规范性文件的施行日期因我市重污染天气频发,为了保证齐齐哈尔市的空气优良天数,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尽可能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