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白马龙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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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晋宁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白马龙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生产(建设)项目名称晋宁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白马龙铁矿生产(建设)单位名称晋宁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名称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面积(公顷)永久性建设用地O公顷损毁土地面积30.5386公顷生产规模(或投资规模)5万吨/年服务年限(或建设期限)6年(2023年12月2029年12月)专家评审结论2023年12月28日,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在昆明市组织专家对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晋宁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白马龙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

2、评审,与会专家在审阅报告、听取介绍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以下评审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晋宁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白马龙铁矿隶属晋宁县夕阳乡打黑办事处,位于晋宁县城西南225方位,直距42km,地理坐标:东经1021738”1021752”,北纬24。23,5,24。24f50”。现有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09092130037849(有效期2009年9月29日至2017年9月29日),采矿权人晋宁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铁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矿山生产规模5万t/a不变,矿区面积由O.4421k11)2变更为O.3682k112,开采深度:2270m1985m不变。二、矿山地质

3、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部分(一)方案报告书格式基本符合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的要求。按指南规定开展了调查工作,确定的评估范围基本符合要求。(二)矿山为变更矿山,属小型矿山,露天/地下开采;评估区重要程度属较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确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为一级,定级符合现行规定。(三)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服务年限2.5年,截止方案编制时间剩余服务年限2.5年,以此确定方案编制年限及适用年限皆为6年,符合指南规定。(四)方案对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生产现状、地质环境条件等情况介绍基本清楚,可作为方案编制的基础(五)现状现状分布有2个潜在不稳定边坡,危害及危险性中等

4、,不良地质现象主要表现为岩溶、冲沟、岩体风化,现状危害及危险性中等;现状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较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重、对土地资源压占及破坏总体为严重。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分区分为严重区(i)、较严重区(iij、iiz)和较轻区(iii)3级4区,现状评估较客观,反映了现状特征。(六)预测未来地质灾害发育,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重;对土地资源压占及破坏总体为严重。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划分为严重区(ij、iz)、较严重区(ii)和较轻区(ili)3级4区。预测评估结论可信。(七)方案将评估区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I)、地质

5、灾害危险性中等区(III、口2、113)和危险性小区(ID3级5区,分级分区基本合理。矿山建设适宜性差之综合评估结论客观。(八)方案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l、A2)、次重点防治区(B)和一般防治区(C),分级分区基本合理。方案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包括工程措施、监测措施及警示措施,措施设计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投资估算编制有据,计价计费基本合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投资135.02万元,年度基金计提计划较合理。三、土地复垦部分(一)本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符合要求,提出的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

6、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算基本合理,可作为指导企业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二)原则同意报告书中关于晋宁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白马龙铁矿项目损毁土地的预测和分析。本项目损毁土地方式主要有挖损、压占、塌陷,复垦区范围内损毁土地总面积30.5386公顷,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26.2491公顷,拟损毁土地面积4.2895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30.5386公顷,其中挖损12.8856公顷压占损毁13.5000公顷,塌陷损毁4.1530公顷,地类为:旱地0.1420公顷,乔木林地3.5480公顷,灌木林地6.4243公顷,其他林地0.8913公顷,其他草地6.1093公顷,采矿用地8.1564公顷,公路用地0.

7、1522公顷,农村道路1.2129公顷,裸土地3.9022公顷。(三)原则同意本项目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基本可信。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年限和适用年限同为6年(2023年12月2029年12月)。规划复垦总面积积29.1085公顷(已复垦0公顷),项目实施后可复垦旱地0.9143公顷、复垦乔木林地12.3957公顷、复垦灌木林地8.8037公顷、复垦其他草地6.9948公顷,扣除保留的公路用地面积0.1522公顷、农村道路占地面积L2779公顷等设施占地,土地复垦率达到95.32%。(四)原则同意本报告书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预防控制措施:(1)各种生产建设

8、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矿权范围内,做好土壤和植被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要及时处理;(2)合理布置工作面及开采顺序,最大程度降低因地下开采造成对土地的损毁;(3)在拟损毁场地必须按照土地复垦条例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保存。工程技术措施:(1)各场地停止使用后,需清除建(构)筑垃圾,进行场地平整,表土覆土回填,并配套水利道路设施;(2)区域土壤质量必须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要求生物化学措施:加强土壤改良措施,明确农家肥或使用商品有机肥的氮磷钾含量。(五)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

9、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六)原则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算结果。确定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259.40万元:动态总投资为279.27万元,项目复垦资金一次性预存资金279.27万元。业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费用从建设或生产成本中提取,加大土地复垦前期提取额度,并根据复垦工作安排制定土地复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四、专家组强调事项(一)建立矿山地质灾害及环境问题监测系统,并始终贯穿于矿山开发的全过程,坚持边开发、边治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二)按开采设计规范开采,保护地质和生态环境,避免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10、的同时,造成严重的地质灾害危害和难以恢复的地质环境问题。(三)评估区局部地形较陡,冲沟发育,地表移动变形还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矿山应加强监测,做好防范措施(四)规范排放、堆存废石,对弃渣场采取拦挡及排水措施,防止造成人为的弃渣滑坡及泥石流灾害。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产垃圾、废水不得随意丢弃及排放,需经过一定处理和沉淀,防止造成水土污染(五)矿山开采应做好疏排矿坑水的有效措施和预案,防止井下突水、透水灾害的发生,确保采矿安全。(六)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难点一是采矿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整变化具有滞后性,现状和持续采矿期间及闭矿后数年内,矿山地质环境仍将调整变化,应适时

11、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整变化预测分析并据此实施各类工程措施时、空布置,避免或减轻因矿山地质环境变化对已实施各类工程措施损毁和不利影响。二是复垦区土壤质地、土壤肥力等性能需要缓慢重建,灌溉水源可靠性低复垦工作需及时总结经验、持续改进、长期坚持,实现复垦目标.(七)请项目业主单位抓紧与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复垦资金监管协议,落实双方责任关系,明确土地复垦资金提取计划、开展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定期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土地复垦资金提取使用和土地复垦实施情况,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八)如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地点、矿区范围或生产工艺、开采方式、开采矿种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申请延续、转让采矿权时“方窠”时效性已过期的,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或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应及时报原审查单位审查并备案。综上所述,晋宁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白马龙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相关分析依据充分结论基本准确,采取的预防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基本可行,投资估算结果基本准确,拟定的工作计划实施基本合理。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评审,编制单位己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并报专家组长复核,可按规定程序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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