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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课、调课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兼顾我校师资外聘和专聘教师较多等特点,特对排课、调课作如下规定:一、排课1、每学期教学任务在上一学期的后半期由院办分类下发至教研室,并由教研室主任负责落实任课教师后交院办汇总并由院办统一排课。2、排课时,首先考虑全校统筹安排的课程,如计算机课程、体育和两课等。3、因外聘教师是本院重要的师资力量,且其所给的时间是固定的,其担任的课程要优先考虑安排,以保证正常开课。4、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等一般上大课,上大课的课程考虑到时间和大教室等因素应比一般课程优先安排。5、对于一般单班课程的排课,应先照顾年纪大的教师,家有小孩须哺乳、照顾等有实际困难的教师。6、专职教师的授课时间安排,须服从学院大局。7、管理人员任课以一个班为限最高不超过6课时。8、课程一旦排定,未经许可不可随意改变。二、调课1、课程一经排定,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擅自调课,一旦发现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2、如确实因病因事须请假或调课的,事先到院办填写一式两份的调课单,由教务院长或教务主任批准签字,一份备留学院,一份送交教务处。3、调课次数多少将作为对教师学期考核的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