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分摊详解.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面积分摊详解.ppt(7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第六章第六章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l异产毗连房屋权属分割清晰,不存在共有共用部位的,各户异产毗连房屋权属分割清晰,不存在共有共用部位的,各户面积在各自范围内单独计算;异产毗连房屋存在有无法分割面积在各自范围内单独计算;异产毗连房屋存在有无法分割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应进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应进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l欢迎大家加入测绘欢迎大家加入测绘QQQQ群群369908109369908109l6.1 6.1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类公用建筑面积的分类 l6.2 6.2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l6.3 6.3 共有建筑面积分类共有建筑面积
2、分类l6.4 6.4 共有建筑面积计算及分摊的若干细则共有建筑面积计算及分摊的若干细则l6.5 6.5 共有建筑面积确认共有建筑面积确认 l6.6 6.6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6.1 6.1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类公用建筑面积的分类l公用建筑面积分为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不被公用建筑面积分为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不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又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又称为共有建筑面积。称为共有建筑面积。l6.1.1 6.1.1 不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不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l6.1.2 6.1.2 共有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6.2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l1
3、)1)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应以栋为单位进行。非本栋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应以栋为单位进行。非本栋的共有建筑面积不在本栋分摊,本栋共有建筑面积不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不在本栋分摊,本栋共有建筑面积不分摊到他栋。到他栋。l2)2)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议规定执行。l3)3)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根据相关房屋的套(单元)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根据相关房屋的套(单元)内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内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l4)4)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产权人在共有建筑面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产权人在共有建筑面积上
4、的产权界。积上的产权界。6.3 共有建筑面积分类 l根据共有建筑面积的使用功能,可分为以下四类:根据共有建筑面积的使用功能,可分为以下四类:l1)1)整栋共有建筑面积:指为整栋服务的共有共用的整栋共有建筑面积:指为整栋服务的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此类共有建筑面积由整栋进行分摊。建筑面积,此类共有建筑面积由整栋进行分摊。l2)2)功能区共有建筑面积:指专为某一功能区服务的功能区共有建筑面积:指专为某一功能区服务的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例如某栋楼内,专为某一商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例如某栋楼内,专为某一商业区,或办公区服务的警卫值班室、卫生间、管理业区,或办公区服务的警卫值班室、卫生间、管理用房等。这一
5、类专为某一功能区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用房等。这一类专为某一功能区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积,应由该功能区分摊。积,应由该功能区分摊。6.3 共有建筑面积分类 l3)3)层共有建筑面积:当各层的共有建筑不层共有建筑面积:当各层的共有建筑不同时,应区分各层的共有建筑面积,由各同时,应区分各层的共有建筑面积,由各层分别进行分摊。例如各层的卫生间、公层分别进行分摊。例如各层的卫生间、公共走道等各不相同时,按层各自分别进行共走道等各不相同时,按层各自分别进行分摊。分摊。l4)4)其他共有建筑面积。其他共有建筑面积。6.4 共有建筑面积计算及分摊的若干细则共有建筑面积计算及分摊的若干细则 l6.4.16.4.1列为不
6、被分摊的公用建筑应视为一个产权列为不被分摊的公用建筑应视为一个产权单元,并参与分摊该栋相应的共有建筑面积。单元,并参与分摊该栋相应的共有建筑面积。l6.4.26.4.2设在栋内的会所、储蓄所、娱乐活动室、设在栋内的会所、储蓄所、娱乐活动室、健身房、阅览室、托儿所、老人活动中心以及居健身房、阅览室、托儿所、老人活动中心以及居委会、派出所等独立使用的房屋,应为一个产权委会、派出所等独立使用的房屋,应为一个产权单元,参与分摊该栋相应的共有建筑面积。单元,参与分摊该栋相应的共有建筑面积。l6.4.36.4.3有附属层(有附属层(结构转换层、技术层、避难层结构转换层、技术层、避难层、架空层架空层等层高等
7、层高2.202.20米以上)的房屋,附属层应划米以上)的房屋,附属层应划分为独立的功能区。分为独立的功能区。l6.4.46.4.4一栋由裙楼相连的、有一栋由裙楼相连的、有多个塔楼的房屋多个塔楼的房屋,裙楼、各塔楼裙楼、各塔楼应划分为不同功能区。应划分为不同功能区。l6.4.56.4.5单一功能房屋存在多个单元时单一功能房屋存在多个单元时,按单元划按单元划分功能区分功能区。6.4 共有建筑面积计算及分摊的若干细则共有建筑面积计算及分摊的若干细则l1)1)建在地面楼栋内的建在地面楼栋内的地下室出入口地下室出入口,按以下方,按以下方式处理:式处理:la)a)当地面楼和地下室为一栋房屋时,若该出入口当
8、地面楼和地下室为一栋房屋时,若该出入口仅为地下室服务,列为地下室应分摊的共有建筑仅为地下室服务,列为地下室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若该出入口同时为地面楼和地下室服务,面积;若该出入口同时为地面楼和地下室服务,列为其服务范围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列为其服务范围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lb)b)地面多栋楼共用一个地下室时,若该出入口仅地面多栋楼共用一个地下室时,若该出入口仅为地下室服务,列为地面楼不被分摊的公用建筑为地下室服务,列为地面楼不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若该出入口同时为地面楼和地下室服务,面积;若该出入口同时为地面楼和地下室服务,列为地面楼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列为地面楼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9、6.4.66.4.6地下室通道的建筑面积处理地下室通道的建筑面积处理l2)2)建在地面楼栋外的地下室建在地面楼栋外的地下室出入口出入口,列为地下室,列为地下室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l3)3)车道车道和专门服务于车位的其它公共走道面积,和专门服务于车位的其它公共走道面积,由地下室各车位分摊。由地下室各车位分摊。l4)4)地下室功能用房和地下室功能用房和服务于本功能用房的专用走服务于本功能用房的专用走道道,由使用该功能用房的各户进行分摊。,由使用该功能用房的各户进行分摊。6.4.66.4.6地下室通道的建筑面积处理地下室通道的建筑面积处理l1)1)仅供一户使用的,全部计入该户
10、仅供一户使用的,全部计入该户分摊分摊建筑建筑面积。面积。l2)2)为不同功能区服务的,其面积列为相应功为不同功能区服务的,其面积列为相应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为同一功能区服务的,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为同一功能区服务的,计入该功能区共有计入该功能区共有建筑面积建筑面积。6.4.7室外楼梯处理室外楼梯处理 1)1)为整栋服务的楼梯或电梯,整栋分摊(在个别楼层为整栋服务的楼梯或电梯,整栋分摊(在个别楼层或部分楼层有门不开的,不影响整栋分摊)。或部分楼层有门不开的,不影响整栋分摊)。l2)2)共有的屋顶楼梯间列为整栋的共有建筑面积。共有的屋顶楼梯间列为整栋的共有建筑面积。l3)3)因各层用途不同,在不
11、同位置设置高、低不同的楼因各层用途不同,在不同位置设置高、低不同的楼梯,但各楼梯之间所在某一层互通的,如梯,但各楼梯之间所在某一层互通的,如图图6-16-1中的中的1 1梯至梯至3 3梯,这些楼梯的梯间共有面积可合并为区间共梯,这些楼梯的梯间共有面积可合并为区间共有面积。如果某一层还设有专用梯,则按室内专用梯有面积。如果某一层还设有专用梯,则按室内专用梯处理。如处理。如图图6-26-2的第的第4 4层。层。6.4.86.4.8室内楼梯处理室内楼梯处理l4)4)室内专用梯室内专用梯(楼梯、电梯),其通过(楼梯、电梯),其通过“不使不使用用”建筑的梯间共有面积,列为建筑的梯间共有面积,列为“不使用
12、不使用”和和“使用使用”两部分建筑的区间共有面积;通过两部分建筑的区间共有面积;通过“使用使用”建筑的梯间共有面积为建筑的梯间共有面积为“使用使用”部分部分建筑的区内共有面积。建筑的区内共有面积。6.4.86.4.8室内楼梯处理室内楼梯处理6.4.96.4.9穿过房屋的通道处理穿过房屋的通道处理l若此通道只为本栋服务,则列为本栋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否则,列为不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6.4.106.4.10走廊的处理走廊的处理l1)房屋除第一层(地面)外的其他各层的内、外走廊,列为本层的共有建筑面积。l2)位于建筑物第一层(地面)、计算建筑面积的内、外走廊,列为其服务范围的共有建筑面积。l6.
13、4.116.4.11当商场需要分割成当商场需要分割成通道通道和若干铺位时,和若干铺位时,通道的建筑面积由各相关铺位按其建筑面积通道的建筑面积由各相关铺位按其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比例分摊。1)1)两栋独立建筑物之间的两栋独立建筑物之间的架空通廊架空通廊列为不被列为不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2)2)塔楼之间的架空通廊建筑面积列为相关功塔楼之间的架空通廊建筑面积列为相关功能区应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能区应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6.4.126.4.12架空通廊架空通廊6.4.13 门廊、雨蓬l1)为一户独立设置的门廊、雨蓬,计算建筑面积的,其建筑面积计入该户的分摊建筑面积中。l2)设置于公
14、共大门口或楼梯口等处的门廊、雨蓬,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面积列为共有建筑面积 6.5 共有建筑面积确认共有建筑面积确认l在一栋建筑的计算数据进入计算系统之前,可在一栋建筑的计算数据进入计算系统之前,可按如下步骤对公用建筑面积进行分析确定按如下步骤对公用建筑面积进行分析确定:l 1)1)确定一栋房屋中所有公用建筑面积的范围确定一栋房屋中所有公用建筑面积的范围和名称。和名称。l 2)2)将公用建筑面积划分成应分摊的和不分摊将公用建筑面积划分成应分摊的和不分摊的两类。的两类。6.5 共有建筑面积确认共有建筑面积确认 3)3)分析每一部分的应分摊公用建筑的服务范围,并分析每一部分的应分摊公用建筑的服务范
15、围,并按共有建筑服务范围确定其服务功能区。仅服务按共有建筑服务范围确定其服务功能区。仅服务于某一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为区内共有建筑面于某一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为区内共有建筑面积;服务于多个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为区间共积;服务于多个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为区间共有建筑面积。有建筑面积。6.5 共有建筑面积确认共有建筑面积确认 4)4)将区间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后各区所得的分摊面积,将区间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后各区所得的分摊面积,分别加到相应的区内共有建筑面积中,然后按本分别加到相应的区内共有建筑面积中,然后按本区内的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即,先将区内的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即,先将从高级别分摊
16、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加到低级别的从高级别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加到低级别的共有建筑面积中,分别计算分摊系数,逐级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中,分别计算分摊系数,逐级分摊。6.6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l6.6.16.6.1分摊公式分摊公式l按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按下式计算:按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按下式计算:lS Si i=K=KS Si i lK=K=S Si i/S/Si i l式中:式中:K K为面积的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取位至为面积的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取位至0.0000010.000001;lS Si 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套内建筑面积(m m2 2););lS Si i为各单元分摊所得的共有建筑面积(为各单元分摊所得的共有建筑面积(m m2 2););lS Si i为需要被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为需要被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m m2 2););lS Si 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总和(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总和(m m2 2)。)。6.6.2 分摊方法分摊方法 l1)1)整体分摊整体分摊l使用功能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