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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成本调价考核制度进行库存成本价调整,营销部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在第一时间通知财务人员,营销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公司财务部成本监控员进行数据核对工作,核算副经理为实施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商品管理专员负监控责任,定期进行检查。1、门店调价手续不全,每发生一笔,对台账或财务人员,罚款100兀;2、营销部不及时催收调价补差的,每逾期一天,罚款50元;3、发生厂方承担调价补差无法收回的,由营销人员全额赔偿。4、在规定期间内未收回调价补差的,返利结算员应对营销人员进行催收,返利结算员未对营销人员发出书面催收书的,每迟一天罚款20元。5、营销部负管理责任,发生调价手续不全,无法收回厂方承担调价补差的,视情节轻重,对营销部经理罚款50200兀。6、分公司财务部对调价负监控责任,发生调价手续不全,无法收回厂方承担调价补差的,视情节轻重,对财务副经理(核算),罚款20100元。7、财务管理中心商品管理专员必须进行定期工作检查,每月必须提供专项报告,属监控不力,视情节轻重,处罚款20200元O8、上述台帐适用于使用协力商霸的分公司,分公司调价员为分公司财务部结算员,分公司门店无权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