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科学城海绵城市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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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光明科学城海绵城市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一、背景及必要性(一)编制背景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工作目标。2020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2021年10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

2、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城市韧性。2020年3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托光明区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统筹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整个生态系统的规划建设与治理,将生态保护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碧道建设、初雨系统建设等现代水务设施纳入城市规划体系,以超前理念、最高标准规划建设光明科学城绿色生态系统,将光明科学城打造成世界一流的生态样板城区,指导光明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水务治理现代化示范区。为落实党中央、省、市各级任务要求,光明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区海绵办)组织编

3、制了光明科学城海绵城市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划)。(二)编制必要性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剧烈,极端天气频发。深圳市作为人口密集的沿海超大城市,快速大规模开发引起的不透水下垫面增加、地表竖向衔接不畅、自然调蓄空间不足等问题加剧暴雨极端事件影响,凸显城市安全风险。2022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海绵20条),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合理确定技术路线,多目标融合、多专业协同、全生命周期谋划。同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构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方协同共治的新格局。同时,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也已经印

4、发实施,对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规划区域的空间结构、蓝绿空间、河道水系等进行了调整,需要重新进行海绵城市规划研究。光明科学城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承载区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坚持规划引领,高水平、高标准建设,同时为做好光明海绵从凤凰城试点向科学城示范建设的重要转段,需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指标和规划设计要求,为后续光明科学城海绵城市示范建设提供顶层依据。二、主要内容规划在总结凤凰城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光明区海绵城市系统框架,统筹“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海绵体系,协调灰色和绿色基础设施的关系,落实“大-中-小”海绵城市的空间布局和规模,

5、优化管控指标,谋划重点项目。(一)科学城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及指引1 .规划指标体系规划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关于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目标的规定,在总结凤凰城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衔接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光明区水务设施与空间体系规划等,提出了共计四大类(韧性指标、绿色指标、低碳指标、水城指标)8项(内涝防治标准、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雨水资源化利用率、面源污染削减率、海绵城市建设面积占比、浅表流排水系统、天然水域面积比例、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海绵指标管控体系。2 .管控单元划分规划根据光明区现状和规划排水管网分布情况,将科学城二级排水分区细

6、化为42个管控单元,依据管控单元的生态本底(绿地、水域、农林等)、规划建设用地情况等海绵基底因素,对生态本底较好、规划建设用地比例较低的地区适当设定较高指标,反之则设定较低指标,经模型模拟核算,规划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2.04%,整体达到科学城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2-80%的目标。3 .分类用地建设指标要求规划基于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近年光明区海绵城市项目需求和光明科学城分区法定图则,建立“1+2+5”(一个基础性要求+两项控制性指标+五项引导性指标)地块管控指标体系。(1) 一个基础性要求:原则上不新增外排雨水,地区改建后,相同设计重现期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径流量;(

7、2)两项控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3)五项引导性指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下沉式绿地率、绿色屋顶率、透水铺装率、不透水下垫面径流控制比例。(二)科学城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规划以目标为导向,分析科学城生态本底和现状问题,从城市水空间、城市水安全、城市水环境、城市水资源四大板块出发,对光明科学城海绵城市建设进行系统规划。在城市水空间方面,针对海绵空间格局、生态空间修复、蓝绿空间管控等方面提出海绵城市空间体系规划。在城市水安全方面,基于科学城内涝风险评估结果,提出包含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流域区域洪涝统筹体系、超标应急处理方案的韧性基础设施规划。在城市水环境方面,基于“三水分

8、离、三级削减、污染雨水收集全覆盖”的总体思路,提出包含源头海绵减排、污染雨水收集系统、河道水生态建设的污染雨水控制规划。在城市水资源方面,基于科学城雨水资源时空分布,针对用地空间和回用条件允许的地区,蓄水适宜应用面积较大的河流、公园绿地,提出雨水资源利用规划。(三)科学城海绵城市建设分区规划规划基于三级海绵排水体系,结合七大海绵功能分区,构建“三级、七区”海绵建设空间体系。其中,“三级”指利用城市山林、湖库、大型郊野绿地、河流水系、小微水体,以及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打造“流域统筹、蓄排并举、源头削减”三级海绵排水系统。“七区”指根据光明科学城片区内河流水系的位置、流向,结合地形分区

9、、竖向规划、规划排水管网,以及城市规划发展定位,将科学城细分为7个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包括科学城北、新陂头南、楼村水、木墩河、东坑水、鹅颈水和白花河片区,在科学城范围内实现海绵城市全覆盖。规划以“流域统筹、分区治理,洪涝衔接、治涝为主,立体防治、滞蓄为主,多措并举、韧性保障”的原则,按照防洪工程规划与排涝设施规划相结合的思路,结合科学城各区域特点和城市开发建设需求,构建“北部浅排、东部滞蓄、南部截流、中部蓄排”的防洪排涝空间格局。(四)科学城内涝风险区建设管理方案基于百年一遇内涝标准下降雨的模型评估结果,并与茅洲河流域内涝风险图等进行衔接,确定科学城范围内重点内涝风险区,规划创新提出了针对内涝风

10、险区的建设管理要求,一是要求内涝风险区域需编制内涝防治专篇,建议采用模型评估方式进行专题论证;二是提高内涝风险区域的地块调蓄能力,建议每100Oon?硬化面积应该建设不低于4m的调蓄空间;三是强化内涝风险区项目建设指导,对于风险区内的建筑类型、场地竖向等提出设计建议。三、创新及亮点(一)以“竖向”为核心,系统解决排水不畅问题。规划聚焦因竖向不合理引起的局部内涝问题,一是创新管控手段,构建“设施-地块-流域”的三级竖向管控体系,衔接中心区竖向规划,统筹提出各类设施、控制断面和海绵空间之间的竖向标高建议,并在竖向规划中落实;二是创新工程方法,构建“场地地表排水-市政明沟排水-河道绿廊”三级排水系统

11、,使市政管网或浅表流系统收集到的雨水自然汇入景观调蓄湖、河道等大海绵系统中,从规划管控和建设管理两方面确保区域竖向高低有序、行泄畅通,为流域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留足空间。(二)以“流域”为载体,统筹考虑雨水蓄排方案。规划针对城市开发强度和内涝防治要求提升带来的调蓄空间不足问题,从流域分区角度制定“流域统筹、蓄排并举、源头削减”系统排水方案,在流域大海绵尺度,落实蓝线、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等管控,保育山、水、林、田、湖、草蓝绿空间基底;在排水中海绵尺度,实施雨污分流、行泄通道建设、暗渠复明、水系连通等工程,实现人工和自然排水通道的畅通和有序分洪;在源头小海绵尺度,推进多维空间增绿补绿,见

12、缝插针建设海绵滞蓄、转输设施,增加建成区透水下垫面比例。通过整合各尺度海绵要素,充分发挥各级蓄、滞、排功能,构建韧性水安全格局。(三)以“实用”为原则,确保管控要求落地。规划完善了规划传导体系,向上承接国土空间规划,同级衔接各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向下将管控指标分解至法定图则地块单元指导建设项目落地,将竖向高程管控、浅表流排水系统建设纳入规划方案,建立了可落地实施的8大指标体系及系统完备的“1+2+5”地块级指标传导体系。四、相关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4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5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6 .深圳市光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7 .防洪标准(GB50201-2014)8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9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2018)10 .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2019年修订版)11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的若干意见12 .光明区水务设施与空间体系规划13 .深圳光明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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