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建筑物联网监测技术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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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公共建筑物联网监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二一年一月刖S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将信息化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加快释放信息化发展的巨大潜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加快建设网络强国。2019年4月,重庆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提出“到2022年,实现智慧生活全民共享、城市治理全网覆盖、政务协同全渝通办、生态宜居全域美丽、产业提质全面融合、基础设施全城互联,成为全国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示范城巾O公共建筑是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的重中之处,智慧建筑是建设智慧城市的核心组

2、成部分。结合“两江四岸”治理提升范围,为进一步指导各区县(自治县)科学实施智慧建筑建设实施工作,合理判定建设成效,加强城市建筑的运维能力,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规范、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公共建筑物联网技术导则(试行)。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主要术语;3.基本规定;4.公共安全监测系统;5.消防监测系统;6.建筑环境监测系统;7.结构监测系统;8.数据管理与应用;9,平台及设备运行维护。本导则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和管理,由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重庆

3、市设计院有限公司。1总则42术语53基本规定64公共安全监测系统84.1 一般规定84.2 监测点位及监测指标94.3 监测方式与设备104.4 监测设备安装114.5 监测技术其他要求115消防监测系统135.1 一般规定135.2 监测点位及监测指标145.3 监测方式与设备155.4 监测设备安装175.5 监测技术其他要求176建筑环境监测系统196.1 一般规定196.2 监测点位及监测指标206.3 监测方式与设备216.4 监测设备安装236.5 监测技术其他要求237结构监测系统257.1 一般规定257.2 监测点位及监测指标267.3 监测方式与设备287.4 监测设备安装

4、297.5 监测技术其他要求308数据管理与应用328.1 一般规定328.2 数据管理328.3 数据应用339平台及设备运行维护34附录引用标准名录351总则.o.为加强城市公共建筑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建筑运营维护水平,及时发现建筑物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促进物联网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和发展,推动重庆市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用于指导重庆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的物联网监测系统及设施建设维护。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物联网监测系统应根据本导则完善系统和设施的建设维护。1.0.3公共建筑物联网监测系统既要积极发展和应用新技术,以满足系统现代化、信息化的要求,同时还要综

5、合考虑技术的成熟度、可靠性、适用性和安全性,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1.0.4公共建筑物联网监测系统做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底层物联网平台,应与重庆市CIM平台实现数据共享。1.0.5公共建筑物联网建设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公共建筑publicbuilding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

6、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2.0.2公共建筑物联网监测系统publicbuildingintelligentperceptionsystem是指将物理世界中公共建筑单体的信息信号通过摄像头、麦克风或者其他传感器的硬件设备,借助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前沿技术,映射到数字世界,再通过管理平台将这些数字信息进一步提升至可认知的层次,比如记忆、理解、规划、决策等。2.0.3智慧建筑smartbuilding将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建筑物中进行应用,集架构、系统、应用、管理及优化组合为一体,具有感知、传输、记忆、推理、判断和决策的综合智慧能力,形成以人、建筑、环境互为

7、协调的整合体,为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利及可持续发展功能环境的建筑。2.0.4CIM平台cityinformationmodelingplatform汇聚政府存量数据、社会开放数据、物联网监测数据,并对此进行综合利用,提供城市数字挛生、智能运营等服务,实现城市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智能化体系。3基本规定3.0.1公共建筑监测系统应科学设置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内部环境、人员车辆活动、公共财产安全、消防安全及建筑结构稳定性等。3.0.2公共建筑监测系统应采取智能化监测为主、人工监测为辅的方式,对公共建筑的公共安全(人流、财产)、消防、环境、结构进行监测,并与智慧城市既有监测资料充分共

8、享。3.0.3公共建筑监测系统应按建筑用途、结构形式、安全等级综合分析建筑特点,结合人流量、使用场景等选用配套设备和主要技术指标。3.0.4公共建筑监测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含资料收集与分析、监测目标、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设备、监测数据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运营维护及投资估算等内容。监测内容应全面、完整,可视经济可行性,按轻重缓急,合理分期。3.0.5公共建筑物联网监测系统的数据交付、管理及应用应满足重庆市CIM相关数据标准。用于数据记录的数据库系统和软件系统宜采用云存储形式,以便实现系统的冗余和备份,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3.0.6公共建筑监测数据、监测仪器校

9、准数据和维护信息应纳入到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分析与管理。当监测发现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空气污染、气体泄漏等)、结构安全(沉降、坍塌等)等隐患时,监测信息应上传至重庆市ClM平台,并报告至相关部门。3.0.7公共建筑监测系统架构应包括设备层、网络层和平台层三个部分,如下图所示:*bCIMr平台层网络层t设备后结构2!3.0.8公共建筑物联网系统平台层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公共安全海附IIm助卜内为口I坤.q.z川NB-IoT!公共安全二司1管理平台应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开放性原则。2管理平台宜包括采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运维系统,并有严格的权限管理、身份认证和访问管控功能。3

10、管理平台应具有监测点地理位置信息查寻和定位功能。4管理平台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等网络安全规定。5管理平台应与重庆市CIM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且应提供验收版本的监测设备平面点位图,包含实际设备编号等信息。4公共安全监测系统4.1 一般规定4.1.1 运用现代科学物联网技术,构建公共安全监测物联网来感知公共建筑内部人流、车流以及公共财产等,及时排查公共安全隐患。4.1.2 公共安全监测主要指建筑内部活动的监测,包括:人员活动、车辆活动、设施设备活动等。4.1.3 公共安全监测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规模与性质、防护等级、管理要求等因素进行设计。4.1.4 系统设计

1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及地方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还应满足相应的国家及地方的规范标准要求。4.1.5 公共安全的物联网监测设备应包括身份识别设备、空间感知设备、图像感知设备、卫生防疫等其他感知设备。4.1.6 在文化、博物馆、观演、会展、体育场馆内应具备防爆安全监测。4.1.7 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场所应具备屏蔽或防窃听窃视的监测。4.1.8 特殊事件期间,所有公共建筑应具备相应的卫生防疫监测。新冠疫情期间,所有公共建筑应设置体温监测。表4.1一般公共建筑公共安全监测系统配置表公共安全监测系统公共建筑类型身份识别监测空间感知监测图像感知监测办公建筑O商

12、业建筑O旅游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O科研建筑医疗建筑体育建筑O通信建筑交通建筑其他建筑O注:一应配置;。一宜配置;。一可配置4.2 监测点位及监测指标4.2.1 身份识别监测点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有身份识别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在建筑物出入口位置设置身份识别设备。2设备间、储藏室等具有保密要求的空间,应在出入口设置身份识别设备。3科研建筑、医疗建筑等重要公共建筑,应在各楼层、区域之间设置身份识别设备。4.2.2 空间感知监测点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公共建筑红线上设置空间感知设备,以便及时定位非法入侵、逃逸等行为。2针对古建筑、博物馆、实验室等有贵重财产的建筑空间应设置空间感知设备。3公共建筑车位

13、应设置空间感知设备,并连接停车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管理。4.2.3 图像感知监测点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建筑物出入口应设置高清监控摄像机,并对建筑物环境进行监控覆盖。2在对外服务办事窗口、服务台等对外区域应在每个窗口设置1个图像感知设备。3古建筑、博物馆、实验室等有贵重财产的空间应设置图像感知设备进行监控覆盖。4停车场、车库、电梯等公共区域宜设置图像感知设备,并进行监控覆盖。4.3 监测方式与设备4.3.1 公共安全监测应采用智能化监测为主,人工监测为辅的方式。4.3.2 身份识别1人员身份识别设备包括具有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虹膜识别、身份卡识别等功能的门禁系统或摄像头。车辆身份识别设备主要有具有

14、车牌识别的摄像头。设备选用应符合国家信息数据安全相关规定。2身份识别设备宜参考以下执行:1)身份识别设备选择应根据感知范围、管理权限和运营要求等确定;2)设备的信息识别响应时间应小于1秒;3)门禁系统应具有人工主动开关方式;4.3.3 空间感知1人员空间感知设备包含电子围栏、红外对射、振动光缆、可见光视频周界防范等设施系统。发生侵入行为,产生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位置。2实验室、博物馆等重要区域宜通过具有空间感知功能的身份卡、手机信令,覆盖全部空间的红外对射等设施设备进行人员实时定位。此类设施系统应具有实时轨迹记录、存档等功能。3车辆空间感知设备包括出入闸口、车位地磁感应等设施设备。4.3.4

15、图像感知1图像感知设备包含了公共建筑内外的视频监控。2图像感知设备宜参考以下执行:1)视频监控应具有自动甄别能力,能主动识别违法违规行为和物品并及时上报。2)摄像机应根据监控场景选择设备形态,根据场景特性选择设备特性。3)建筑物入口设置的高清监控摄像机,摄像机像素不低于200万像素。4)在出入口、通道等重要位置的监控设备应具有良好的抗强光照性和夜视功能。5)在对外服务办事窗口、服务台等对外区域的监控设备应具有拾音监控功能,提供音视频同步录制和回放功能。4.4 监测设备安装441摄像机设在通道正前方,水平方向偏转角度15。,越小越好。4.4.1 摄像机安装应具有一定俯视角度,避免被遮挡,垂直方向俯视角度=103oo4.4.2 摄像机镜头安装位置应选择空旷、无遮挡位置安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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