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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前告知制度输血治疗包括输全血、成分血,是临床治疗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临床抢救急、危重患者生命行之有效的手段,但输血存在一定风险,可能发生输血反应及感染经血传播疾病等。虽然我院使用的血液均由XX市血液中心按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后提供,但由于当前科学水平的限制,输血仍有一些不能预测或不能防止的输血反应和输血传染病。因此,在行输血治疗前实行告知制度,告知内容主要包括:一、输血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2.发热反应;3.感染性肝炎(乙肝、丙肝等);4.感染HIV、梅毒;5.感染疟疾;6.巨细胞病毒、EB病毒;7.输血引起的其它疾病。二、输血前还要进行输血前相关传染性指标检测,包括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能、乙肝五项、HCV、HlV、梅毒抗体)的相关检测。三、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目前无好的替代治疗方案;四、输血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如果发生不良反应暂停输血,查出不是血液原因等造成的,造成该袋血无法输注或未输注完成,该袋血液费用及检测费用由患者本人承担;五、输血的次数和输血方式等的选择。六、为避免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经治医生应动员有自身输血指征的患者在可能情况下自身输血。七、对于择期手术或慢性贫血病人,医生应尽量动员病人家属进行互助献血。八、凡异体血液输注需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全名和时间后方能实施输血,输血治疗同意书必须随病历同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