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国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万套小半径曲线钢轨防外倾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辛集市国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万套小半径曲线钢轨防外倾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48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70万套小半径曲线钢轨防外倾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辛集市国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70万套小半径曲线钢轨防外倾装置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12-130181-89-02-33742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河北省(自治区)辛集市县(区)辛集镇(街道)路南街13号(具体地址)地理坐标(东经115度12分13.548秒,北纬37度54分3.14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I黑色金属铸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仅分割、
2、焊接、组装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团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辛集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辛行审投资备字(2022)315号总投资(万元)3900.00环保投资(万元)163.00环保投资占比(%)4.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年产70万套小半径曲线钢轨防外倾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属于黑色金属铸造业
3、。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笫4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的禁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技改不新增产能,符合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新增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该项目已于2022年12月30日在辛集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辛行审投资备字
4、(2022)315号)。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北省地方产业政策。2、选址可行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辛集市路南街13号,本次技改不新增构筑物,不新增占地。项目厂区西侧隔小路为其他工矿企业,南侧隔路南街为空地,东侧为其他工矿企业,北侧为其他工矿企业。距离较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厂区北侧280m处的辛集城区,项目东侧430m处为孤马营村。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本项目占地已取得土地证,辛集镇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本项目的选址意见,同意项目建设,因此,该项目选址可行。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
5、16150号)要求,落实“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本项目关于落实上述要求的分析如下。生态保护红线辛集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Oo平方公里,占辛集市国土面积的0.11%。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属于河北平原河滨岸带敏感脆弱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涉及到辛集市行政区内的南水北调(石津灌渠)水源地保护红线区,即石津干渠中轴线两侧各30m宽的区域。辛集市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无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辛集市路南街13号,北距石津干渠8.8km,根据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
6、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辛政字(2021)5号)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项目不在辛集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对工程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严格的治理和处理、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资源利用上
7、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而消耗型企业,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均从外部购买,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市场供应量充足;项目水、电、气等由当地提供,余量充足。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辛政字20215号)要求,辛集市统筹划定优先保护单
8、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13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总体环境管控要求;同时分类确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的单元管控要求,形成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辛集市路南街13号,所在管控单元名称为辛集市城区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13018120005。辛集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下表。辛集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一览表管控管控准入要求单元不兀维咬准入要求名称分类辛集1、城区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空间布局约束管控按水市城空间布局约束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执行。区重2、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工
9、业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关闭点管退出;其他不适宜在主城区发展的工业企业,根据实际纳控单入退城搬迁范围。元污染物排放管控1对建成区内村边、路边等边角余地长期裸露的地块,以及建成区周边乡村土路等实施硬化绿化或透水铺装覆盖等抑尘措施。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整治。2、实施餐饮油烟综合整治,规范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运行;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3、城区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物排放管控按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执行。环境风险防控1、城区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风险防控按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执行。资源利用效率1、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散煤。2、在辛集市城区地下水禁采区内,不得开凿新的取水井,不得新
10、增地下水取水量。3、加强生活和服务业节水,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4、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落实最严格的取水审批制度,严格水资源税征管,对非法取水依法予以取缔。5、更新一批超限使用、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推广绿地灌溉高效节水技术,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增加城市再生水利用量。6、加大生活用水特别是公共用水计量智能化管控力度,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深入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节水型城市,推动海绵城市建设。7、加快工业路地下管廊建设,在防止城市内涝的同时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发展以城区为主的集雨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8、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9、
11、完善地表水厂工程相应的配水管网建设,实施南水北调切换地下水。工项目不属于重点污染工业企业;厂区不涉及散煤使用;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不涉及地下采水。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辛集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准入要求。4、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现有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属于黑色金属铸造业,位于辛集市路南街13号。项目技改完成后覆膜砂制壳废气与现有蜡模制造废气一并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l)”处理,砂模固化工序原料由氯化钱改为氯化镁后无废气产生:浇注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5)排放;其余废气治理设施不变。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不会对
12、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符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冀政发201818号)中相关要求。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编*7I11J号分析内容该企业情况评估结果第条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本项目不属尸“十小”企业符合2、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不涉及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
13、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4、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第条一、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1、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不在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工艺范围内符合2、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不涉及3、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技改项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第I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1、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技改项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符合2、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发展农业节水。本项目不属于耗水行业,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循环使用
14、符合3、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不涉及符合第四条四、强化科技支撑1、推广示范适用技术。不涉及符合2、攻关研发前瞻技术3、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第五条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1、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不涉及符合2、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3、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第六条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1、完善法规标准,健全法律法规。不涉及符合2、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3、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第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七条1、强化环境质量H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不涉及符合2、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3、严格环境风险控制,防范环境风险。工、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第条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1、保隙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不涉及符合2、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3、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5、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第九条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I、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不涉及符合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水污染防冶工作协作机制,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