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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专项资金是指具有专门用途,必须单独核算和管理的资金。按资金取得的途径可分为以下几类:(1)外部无偿拨入的专项资金,包括财政和主管部门拨给的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补助,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无偿资助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2)内部形成的专用基金,指医院按财会制度规定提存和设置的专用基金,如医院的购置固定资产专用基金,支付装修费专用基金,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科研基金,售房专户基金等。(3)有偿借入的专项资金。指医院为进行专项购建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从银行或卫生主管部门等单位借入的
2、,需要偿还的款项。(4)结算中形成的专项资金。如专项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应收、应付款项等。第二条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1)按照法律法规、会计制度规定提取专用基金。医院的各种专项资金的取得,应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比例提取,不得自行扩大范围,擅自提高标准,确保资金来源合理。(2)先提取后使用、专款专用。医院的各种专项资金既有特定的来源,又有指定的用途。医院必须贯彻“先提取后使用、先收入后支出、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提取并合理安排使用。(3)专项资金不能相互挤占,也不能相互挪用,更不能用于基本建设。做到专设科目核算,专款专用,以保证有计划地使用专项资金满足专项项目的需要。(4)加强管理,讲求效
3、益。用于更新补偿固定资产的专项资金,要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有计划地节约使用;对用于购置大型设备的,事先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并考虑与设备安装,房屋,技术等配套的问题,以免造成损失浪费;用于消费方面的福利基金,只能在专用基金中支付,不得扩大提取范围和标准。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1)大型设备购置补助指由卫生主管部门拨付给医院,用于购置大型医疗器械设备的补助。医院应按指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随意增加新的项目或挪作他用。并按要求在批准的额度内节约使用。不得超支,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2)房屋设备维修补助由卫生主管部门拨付用于房屋、设备修缮的补助款。医院按指定的用途使用。(3)清欠基金指用于核销
4、病人欠费的专项补助。医院是社会主义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群众医疗欠费,有的确实难以收回,为了不影响医疗业务的正常开展,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医院部门处理病人欠费补助。单位应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欠费病人的具体情况,调查研究,落实对象,造具名册,实事求是地给予减免,经领导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其他补助由卫生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根据计划拨给,按指定的用途及有关规定使用。(4)专用基金和专项借款的管理专用基金指医院内部形成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一般基金、投资基金、修购基金、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等。专用基金的来源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A.根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按规定比例提取修购基
5、金;B.根据业务收支结余按规定比例分配转入职工福利基金。专用基金的管理A.修购基金的管理。由于我院固定资产种类繁多,未能对所有固定资产个别计提修购基金;现阶段根据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等分类按预计使用或受益年限提取修购基金。B.一般基金和福利基金的管理。一般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从“医疗业务收支结余”中,按有关规定比例提取转入的。一般基金主要用于弥补医院医疗业务亏损等方面。福利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从“医疗业务收支结合”中按比例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本单位职工公费、子女统筹医疗超支以及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开支。专项借款专项借款指医院为进行专项工程(大型
6、设备购置),从银行、卫生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借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医院在进行大型设备购置和大型修缮时,由于专用基金或专项补助资金不足,向银行、财政卫生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专项资金,必须履行借款手续,并接受银行、财政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借款必须按规定的项目使用。并对资金投入的效果进行检查、考核、分析。第四条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其他专款资金,指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医院无偿支援或捐赠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医院应指定的项目加强管理,合理使用。第五条强化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进行申请、使用和管理需要医院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才能严肃医院财经纪律,维护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安全推动医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