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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救护工作管理制度一、救护车管理1、救护车为医疗专用车,由办公室管理。2、负责县内急诊病人的接送。3、救护车原则上首先满足县内120平台的使用。县外接送病员应先向急诊科申请,并报医务科或院领导批准后方能派车.4、用于预防保健和社区医疗工作(包括上门诊疗及病人的接送)。5、救护车每次出车地点、里程、出车原因由办公室详细记录,长途出车应有病人家属、科内或院内工作人员签名证明。办公室根据实际行车里程数及时发放油料。6、救护车的修理、年检按医院车辆管理及定点维修规定执行。7、救护车在修理期间或全部救护车均出车时,由急诊科、医务科、院办协调调车待命。8、特殊情况卜.,行政值班、医务科可直接指挥救护车参与医
2、疗抢救。二、救护车司机的管理1、救护车司机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调度、考勤。2、救护车司机要履行救护车司机的岗位职责。3、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分三线班,一线班在急诊科待命,一线班出车后,由二线班在急诊科待命,二线出车后,三线班暂由急诊科、医务科、院办协调调车和司机待命。三、救护车的收费1、县内接急诊病人,免收救护车费。2、送县外病人,接县外病人不住院治疗者,只收油料费(6元/公里)高速公路过路费及出诊费(xx400元,XX100O元)。3、有关科室使用救护车应与办公室主任联系办妥收费手续(财务科收费),并将收费依据交办公室后方可派车。4、救护车的现金收费,由值班司机代收取,在三天内上交财务科(凭收据每月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