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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学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模式,建立健全课程教学与多种学习方式的互通机制,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加强课程学分管理,规范各类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实质等效原则,强化认定质量。替代和认定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应综合考察学生所体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等因素,严格质量标准,确保符合学分认定的要求。第二章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范围第三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定义(一)课程替代就是指学生在现年级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时,某门课程未能取得相应学分,允许以其它已修课程性质、课程内容及教学要求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来替
2、代相关课程学分的学业制度。(二)课程学分认定就是指学生在现年级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了某门课程后未能取得相应学分时,允许以其它经过批准和认证的学习成果(校外交流、职业资格证书、慕课等网络课程)来置换相关课程学分的学业制度。第四条课程替代范围(一)转专业的学生,原专业已修读的与新专业课程属性相关的课程。(二)休学的学生,原年级已修读的课程替换现年级的课程。(三)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原课程停开而导致无法修读或重修的课程。第五条学分认定范围(一)学生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校际交流和国际交流项目,通过课堂教学、参与实习或实践活动所获得的学分,经认定后可用于替代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相应课程的学分
3、。(二)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国外英语水平考试(雅思1E1.TS、托福TOEF1.)等,成绩达到一定条件,可以考代修。(三)其它经过批准和认证的学习成果(职业资格证书、慕课网络课程等)来置换相关课程学分。第三章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原则第六条替代学分的课程,课程内容、教学要求、课程性质、学分、学时不能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要求,相关课程替代以高要求课程替代低要求课程为基本原则。替代课程的课程内容应当与被替换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内容达70%以上。第七条学生转专业前修读的课程和学分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名称和学分相同的课程(课程代码相同)无需替代,课程代码或课程名称不同但内容相近或
4、要求更高的课程,可替代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其他课程可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第八条其他类型课程不能替代专业主干课,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之间不能相互替代。第九条思政类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需经过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学工作部备案。学生校际交流或国际交流期间修读的课程,原则上不能替代思政类课程。第十条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认定与第二课堂学分不可同时申请。第十一条各学院在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针对课程设置的变动情况,制定具体的专业必修课程替代方案,报教学工作部备案,作为学生修读指导和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第十二条对于正常开设的课程,因学生未及时修读或者旷考等原因导致的课程替代申请,不予以认定
5、。第十三条学生交流学习期间所获得的学分,其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与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内容达到70%以上,方可认定校内课程学分,只能认定交流期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学分,不能认定前期课程学分。学生需提供校外学习成绩单、校外课程简介或课程大纲,可由国际交流中心协助办理。第十四条学生申请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的学分,原则上必修课累计不超过16学分,通识选修课不超过6学分,实践环节除外,交流生在外交流学习的学期除外。第十五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不予重复认定,经认定后不予更改。第十六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的学分计入总学分,计算学分绩点,按学分数收取学费。第四章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流程第
6、十七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由学生本人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周通过教务系统发起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转教学工作部审批备案。毕业生可在离校前增加受理一次。(一)课程替代流程学生登录教务系统,选择菜单“报名申请”下的“校内课程替代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进行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学院于开学第四周汇总课程替代申请,填写XXXX大学校内课程替代登记表(附件2),交教学工作部审批备案即可。(二)学分认定流程学生登录教务系统,选择菜单“报名申请”下的“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进行申请。学分认定申请,学生需填写相关表格并附证明材料。出国交流的学生,
7、填写XXXX大学留学学生学业成绩认定申请表,以国际交流中心的要求为准。其它项目或学习成果,填写XXXX大学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第十八条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所替代课程成绩和认定的学分,不再受理其任何替代和认定申请。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9级开始执行,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附件:1.XXXX大学本专科英语课程以考代修实施方案2. XXXX大学校内课程替代登记表3. XXXX大学学分认定申请表XXXX大学本专科外语课程以考代修实施方案一、四级考试成绩替代我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其以上可以申请。参加四级考试学期外语成绩可
8、以用重新学习成绩形式记载为四级考试成绩除以7(最高分记载为95分),其余学期的学期外语成绩可以用重新学习成绩形式记载为60分。二、雅思成绩替代我校学生获得雅思5.0及其以上可以申请。参加雅思考试的学期英语成绩可以用重新学习成绩形式记载为雅思成绩乘以13(最高分记载为95分),其余学期的学期英语成绩可以用重新学习成绩形式记载为60分。三、托福成绩替代我校学生获得托福考试(1nternetBasedTest,以下同)60分及其以上可以申请。参加托福考试的学期英语成绩可以用重新学习成绩形式记载为托福考试实际成绩(最高分记载为95分),其余学期的学期英语成绩可以用重新学习成绩形式记载为60分。四、全国
9、大学生英语竞赛成绩替代我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成绩获得三等奖及其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竞赛学期英语成绩可以用重新学习成绩形式记载为大学英语竞赛实际成绩(最高分记载为95分),其余学期的学期英语成绩可以用重新学习成绩形式记载为60分。若学生同时参加两种以上考试,成绩以获得的最高分记载。XXXX大学校内课程替代登记表序号学生信息替代课程信息(修读课程信息)被替代课程信息(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信息)备注姓名学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成绩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学院:填表人:报送日期年月0XXXX大学学分认定申请表姓名学号所在学院专业班级成果名称认定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性质学分认定成绩证明材料目录(逐条列出证明材料名称并将材料附于表后,可附件)学院评审意见签名:年月日教学工作部认定意见签名:年月日注:课程性质填写:必修课、选修课、任选课、通选课。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证书复印件、成绩证明、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等。此表一式两份,分别由教学工作部和学生所在学院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