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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统计填报说明一、统计口径本次统计的专业技术人才范围为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二、统计范围本次统计是对全州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专业技术人才相关信息进行分类统计。统计范围包括公有制领域和非公有制领域,含我州企事业单位在州外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统计人才类别包括只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同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和职业资格人才。聘用(临聘)以及劳务派遣到本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也纳入本次统计范围。三、指标说明1 .统计表横向由“姓名”以及“工作单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专家称号”“所有制类别”“联系电话
2、”13个项目组成,请勿随意变换统计表格式和栏目。2 .本次统计严格按人员数量统计,不按证书数量统计,每人只统计一次。其中:具有多个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按其取得最高层级职称的系列类别统计,具有多个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其取得的职业资格类别逐个统计,具有多个专家称号的按其取得的专家称号类别逐个统计。3 .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隶属关系统计,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关系统计。4 .统计表横向栏目“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专家称号”“所有制类别”8栏根据附表筛选相应名称,其中“专家称号”如选择“其他”项目的,在备注栏注明专家称号,请勿更改或删
3、除项目名称。四、报送方式1 .县(市)人社局负责收集并填报本县(市)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所辖乡(镇)、村(社区)以及县(市)所属的机关事业单位、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含我州企事业单位在州外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由县(市)人社局统一汇总上报。2 .州委办(州档案局)、州人大、州政府办、州政协、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含州属媒体)、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和体育局(含直接管理的职业院校)、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含直属卫生医疗机构)、州退役军人局、州应急局、州审计局、州国资委(含州属公有制企业)、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林草局、州医保局、州委党校、州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收集并填报本部门(单位)以及其派(驻)机构(单位)(含派驻外州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并由上述州级部门(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