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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次会议选举*镇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1名,*镇人民政府镇长1名、副镇长3名。其中人大主席、镇长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实行等额选举,副主席、副镇长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实行差额选举。三、大会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候选人时,应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数,该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在主席团确定各项候选人名单以前,被提名人如果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四
2、、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五、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计票人、唱票人各2人。监、计、唱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候选人的镇十四届人大代表中提名,并提交大会通过。六、本次会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共4张,浅蓝色是“人大主席候选人选票”、浅绿色是“人大副主席候选人选票”,深红色选票是“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选票”;粉红色选票是“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选票”。七、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
3、票。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候选人的得票数未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时,是否重新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九、对选票上所列的各项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缺席的代表不得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X”;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就在选票的空格里写上其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O”。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的符号辨认不清,作弃权处理。十、大会只设一个投票箱。投票时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选投,然后主席团成员投,再由各位代表自座位第一排起以左至右依次投票。十一、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人清点票数,作出记录。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主席团根据本办法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由总监票人在全体会议上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数(包括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十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十四、本选举办法经*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