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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都不允许妄自尊大、我行我素,为贯彻实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三)廉洁纪律是党的纪律的底线红线。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基本底线。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廉洁纪律就是在廉洁方面,为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新条例修改后,开宗明义对党员干部提出廉洁总体要求,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细化完善了相关条款,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的家属,围绕新型违纪行为完善了党纪处分的情形。我们一定要看清现在越来越紧、越来越严的形势,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小到请假外出
2、的批准,再到考学、学技术、立功的推荐,入党、配骨干、嘉奖的决定,大到大项物资购买、人员选调。组织把我们放在这个岗位,是让我们去服务群众的,然而少数同志却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为自己谋利益的工具。比如,有的同志在涉及群众的敏感问题上搞私相授受,有的事前不收,事后收,性质一个样;有的戴有色眼镜看待群众,对于家境好的高看一眼,甚至希望让家境好的群众为自己提供“帮助”要知道“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给你好处是看中了你手中的权力,得了好处就得给人办事,最后就只能把上级组织和群众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利益的资本,导致违纪问题的发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各类通报的
3、惨重教训I,切实把握十九大这个“分水岭”、严守廉洁纪律,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严守群众纪律,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严守工作纪律,真抓实干、履职尽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绩实效;严守生活纪律,防范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要抓住学的目的,深化理解运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
4、培训必修课,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于一个政党而言,纪律是生命线;对于一名党员来说,纪律是高压线。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紧紧抓住学习贯彻条例这个重点,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挖深挖透根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就是以为自己万物皆备、一切顺利的时候,得心应
5、手了就容易随心所欲,随心所欲而又不能做到不逾矩,就要出问题了。月盈则亏,水满则溢。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职位越高组织纪律性应该越强,防微杜渐才能不出问题。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相信组织,这是党内很多老同志最可贵的品质,他们把相信组织、服从组织视为生命。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
6、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第二,切实遵守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都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执行。这里,我强调一下请示报告制度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九四八年九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犷大会议,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正是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保证了政令军令畅通,为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
7、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吗?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当前,在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干部目无组织,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组织上都不知道,泥牛入海无消息有事要找他,众里寻他千百度,颇费周折。孔子说“游必有方”,我们的领
8、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是连这一条都做不到,那就成问题了。对不请示报告的干部,党组织要格外注意,可能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有的领导干部不知哪来的神通,办了好几个身份证,违规力、/因私护照甚至持有外国绿卡,有的有几本港澳通行证,有的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国外去了,根本没给组织上说一声,没把组织当回事!这些都要查,查出来就要处理,不搞下不为例。领导干部独来独往、天马行空,迟早会出问题。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说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方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重大问题要不要报
9、告?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信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光知道没有报告不行,还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报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第三,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党组织功能的实现、作用的发挥靠有效管理。这种管理体现在组织对组织、组织对个人两个方面。这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这里,我强调一下正确处理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关系的问题,以及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的问题。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组织意图是党组织通过民主集中制形成的意见,领导个人意图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或不
10、完全一致。领导干部包括主要负责同志,要准确表达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该以组织名义出面就不要以个人名义出面,该以个人名义出面就不要以组织名义出面,该集体研究就不要擅自表态,该征求意见就不要省略程序,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强加给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组织忠诚老实。在党组织面前,党员、干部不能隐瞒自己,不能信口雌黄。党员、干部之间也应该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由于多方面原因,有人说假话,也有人喜欢听假话,有人惯于一唆使别人说假话,有人觉得不得不说假话。社会上,说假话占便宜,讲真话吃亏
11、,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但是,作为共产党人,要敢于坚持真理,不要见风使舵,不能学”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那一套市份哲学!对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的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都要支持和保护。对党组织决定,党员、干部应该不讲任何价钱,不打任何折扣。如果认为组织决定有不妥之处,可以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之前,必须亳无保留执行,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阻挠和拖延组织决定的执行。每个党员、干部,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越是党龄长、职务高、成绩大,越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而不能居功自傲,更不能把成绩和贡献当作向组织讨价还价的资本。需要注意的是,不能
12、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有的领导干部喜欢当家长式的人物,希望别人都唯命是从,认为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就是好干部,而对别人、对群众怎么样可以不闻不问,弄得党内生活很不正常。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上级对下级不能颐指气使,尤其不能让下级办违反党章国法的事情;下级也不应当对上级阿谀奉承,无原则地服从,尽忠不应当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
13、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有的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拔出萝下带出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在党内,所有党员都应该平等相待,都应该平等享有一切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该履行的义务。第四,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一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执行组织纪律就要明确,哪些事能做、
14、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坚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决定、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规定得明明白口。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追究责任。胡锦涛同志说:“要严格执行党的
15、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坚决改变一些地方执行纪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状况,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这个问题,要理直气壮抓起来。抓纪律,就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不要等犯了大错误才去批评,平常有问题就要及时批评。担心批评得罪人、会丢选票的心态在不少领导干部身上存在,有的不仅不敢批评、不愿批评,而且还经常以表扬代替批评。这些现象必须纠正。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过去都是不敢碰的高压线,现在这两条纪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成了最松池的低压线。犯个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算什么?打个哈哈就过去了!一到节假日甚至不是节假日,有些人就到处跑,还带着一
16、大家子,吃好的,住好的,玩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哪儿好就往哪儿去。不少是公款消费,财政成了他们家的钱包,财政局长成了他们家的管账先生。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历来贪污挪用这种钱要票加一等,也有人敢下手。要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审计工作特别是对重大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最后,我强调一个问题,就是要全面落实党组织的责任。党的各项工作,所有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要尽心尽力做好。有的干部自己分得很清楚,是党还是政,是管业务的还是管党务的,自己给自己定位了。有的干部在纪委当常委、委员,认为只是挂个名、弄个待遇。其他方面这类情况也不少见。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担任职务就要履行责任,这是党交给你的一份责任。我同工青妇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就对那些兼职的同志讲,为什么选你们这些人兼职?是因为你们有代表性,兼职也要履行职责。如果不起作用,还挂这个名干什么?党组成员都愿意挂,说不给谁任党组成员可能就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