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政策管理服务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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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政策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现就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等问题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缓缴社会保险费第一条适用范围: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缓缴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的基础上,扩大至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缓缴扩围行业所属企业(见附件1);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

2、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第二条实施期限: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12月。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缓缴扩围行业、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的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第三条缓缴申请: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自愿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参保单位可自助办理缓缴申请,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1 .参保单位

3、自愿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2 .进入页面阅读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告知承诺书,仔细阅读,同意告知承诺内容后,点击“确认”。3 .录入单位基本信息,选择参保单位所属行业类型、申请缓缴险种类型、缓缴费款所属期开始结束时间、缓缴数额、缓缴原因。4 .申请缓缴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申报”,完成单位缓缴申请。第四条审核确认:1 .参保单位完成缓缴申请后,参保地社保局应及时建立申请缓缴参保单位的信息台账,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行业类型、缓缴险种及属期、缓缴期限、缓缴数额、人数等信息。2 .参保地社保局每月汇总台账信息后,将申请参保单位名单及相

4、关信息报送至同级政府。3 .同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程序要简化程序,方便企业办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原则上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4 ,完成审核确认后应及时将确认结果反馈至参保地社保局,及时为企业办理缓缴业务。第五条缓缴办理:1 .参保地社保局按照审核确认结果,对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对审核未通过的参保单位不予办理缓缴业务,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参保单位。2 .审核确认期间,参保单位三项社保费暂按承诺办理缓缴,待审核确认完成后,按照相应政策执行。3 .原已申请缓缴费款的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可再次申请缓缴延续至2022年12月。第六条缓缴报备

5、:参保地社保局每月3日前将上月办理缓缴企业名单及情况报省社保局汇总,省社保局将上述缓缴信息传递给省税务局,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第七条补缴费款:参保单位提前结束缓缴的同一年度内不再接受二次缓缴申请,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应在2023年上半年逐月补缴,每月至少补缴缓缴总额的1/6。有条件的企业可提前一次性补缴,按规定补缴的免收滞纳金。二、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第八条适用范围:统筹区内所有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第九条资格条件:企业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且该毕业生首次参加失业保险。第十条申领材料

6、:1 .劳动合同。2 .银行代发工资明细或职工签字确认的传票。3 .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人力资源企业还需提供与实际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协议。第十一条:申领程序和标准:L企业为新招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后,可向参保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审核后发放至参保单位账户(发放途径与稳岗返还途径相同)。4 .返还标准为每人1500元。5 .一次性扩岗补贴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如发生退保、参保三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企业须退回一次性扩岗补助。第十二条实施期限: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底。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内容:我单位招用名

7、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以上述毕业生身份为首次申领一次性扩岗补贴(社保局发放),且未领取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局发放)。新招用2022年度毕业生情况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毕业证编号(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一次性扩岗补助协议甲方:(人力资源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共同申请本次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共涉及XX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预计资金元(大写元),乙方已知晓此项政策。(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年月日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告知承诺书社会保险局已告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

8、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12022)31号)关于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60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9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64号)相关政策。本单位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现承诺如下:一、我单位所属行业类型为(请在对应的行业类型方块划)口餐饮口零

9、售口旅游口民航口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口农副食品加工业口纺织业口纺织服装、服饰业口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口医药制造业口化学纤维制造业口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口通用设备制造业口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口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口文化艺术业口体育口娱乐业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口社会组织二、申请单位承诺1 .我单位提交申请阶段性缓缴的所有信息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本单位对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 .本单位已知晓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缓缴养老保险费应在2023年上半年补齐。3 .本单位已知晓申请缓缴为缓缴单位应缴纳部分,在缓缴期内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生产扭亏为盈后及时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4 .本单位自愿授权公开本单位申请阶段性缓缴申报的相关信息,并在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时使用,并接受监督检查、社会监督。承诺单位(公章):承诺日期:年月日市(县、区)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报批明细表报送单位(公章):社会保险局报送时间:序号位称单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缓缴费款所属期缓缴险种参保人数缓缴开始时间缓缴结束时间承诺行业类型申请人申请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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