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请销假制度.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114903 上传时间:2022-12-3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请销假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请销假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请销假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请销假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请销假制度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全局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公休假应提前请假和及时销假。请销假要填写请(休)销假审批表,机关工作人员交办公室备查;基层单位人员交所在单位办公室备查。第二条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后,报分管领导签批:请假3天以上的、机关工作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签批意见后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基层单位人员(包括环卫、园林、市政、临时工等)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签

2、批意见后,报所在单位办公室备查。第三条中层以上干部请假2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签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签批意见后报局主要领导批准。第四条请病假超过一周或长期病假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病历。不得虚报、夸大病情或提供虚假疾病证明申请病假。第五条市局班子成员、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各大队大队长离开XX市区,要向局长报告并填写离白报备单,交办公室备查。第六条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应先向相关领导电话请假,经批准后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第七条公休假包括年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要避开工作高峰期,遇重要紧急任务应停止休假。第八条请假人员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向原批准领导及办公室销假,否则视为未到岗,按旷工处理。第九条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病假超过50天的,取消当年公休假,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行政法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