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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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裁量基准。第二条本裁量基准图W民政部门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违法事实和情节,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处罚条款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处罚裁量空间的条款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等予以细化、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标准。第三条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属于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沪民规(2023)15号)规定的不予处罚范

2、围的,不予处罚;社会组织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的,依法减轻处罚。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其违法行为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均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予以行政处罚,不适用本裁量基准.第四条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五条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社会团体存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第六条当事人的

3、同一违法行为同时符合多种裁量情节的,如多种情节在同一处罚幅度内,则按照该幅度实施行政处罚;如多种情节在不同处罚幅度内,则按照处罚较重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第七条违法行为涉嫌才廊的,民政部门应当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八条本裁量基准中F蹄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第九条民政部门在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作出行政处罚时应按照上述条款执行,并分别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的基准进行裁量。第十条本裁量基准自2024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14日.附件:1 .上海市社会团体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 .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

4、(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3 .上海市基金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附件1上海市社会团体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义务条款处罚条款裁量基准违法情节(符合下列情形之-)处罚种类1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初次涂改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且造整告,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社会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成一定不良影得的,予以没团体法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响;收.人登记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证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初次出租、出或出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借社会团体租、出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法人登记证借社会任:书或者印团体印

5、章,持续时间章(一)涂改、出租、出在1年以卜旦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两次涂改社团体印章的;会团体法人登限期停止活动记证书;(六个月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下),有违法经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前款两次出租、出营额或者违法所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借社会团体得的,予以没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法人登记证收,并处违法经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书或者印营额1倍以上2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章;倍以下或者违法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出租、出借所得3倍以上4社会团体法以下的罚款.人登记证书或者印章,持续时间超过1年但在2年以下;违法行为造成较重不良影响.多次涂改社撤销登记,有违会

6、团体法人登法经营额或者违记证书;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处违法多次出租、出经营额2倍以上借社会团体3倍以下或者违法人登记证法所得4倍以上书或者印5倍以下的罚章;款.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印章,持续时间超过2年;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超出章的宗旨和业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望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初次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靛,侬一定不良影响。警告,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范围进行活动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次超出章程规

7、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以下),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处违法经(二)超出章程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营额1倍以上2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较重不良影倍以下或者违法的;响.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3拒不接受或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1年内有1次拒不接受监督检查;警告.不按照规定接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

8、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1年未参加年度检查;受监督检直。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1年年度检查检查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不合格且未在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规定期限内完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任:成整改.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三)拒不接受或者不1年内2次拒理的情况.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不接受监督检限期停止活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三;(六个月以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前款连续2年未参下).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加年度检查;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连续2年年度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检查不合格且上3倍以下

9、或者违法所得3未在规定期限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内完成整改;连续2年中1年未参加年度检查、1年年度检直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连续3年以上年度检查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连续3年中2年未参加年度检查、1年年度检查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期理机关,接管理暂行条例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年度检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前三工作报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告内容包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括:本民办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非企业单位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遵守法律法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规1口国家政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超出规

10、定时限1年以上但不足2年未办理变更登记;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款民办非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警告后两年内再次违反;以下).企业单位的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登记事项需止活动;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造成较重不良影响。要变更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应当自业务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超出规定时限2年以上未办理主管单位审任:变更登记;查同意之日起30日(四)不按照规定限期停止活动期满后两年内再次违反;撤销登记。办理变更登记的;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民办民办非企业单位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登记管理暂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5设立分支机行条例第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构十三条民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办非

11、企业单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位不得设立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分支机构。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初次设立分支机构且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警告,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两次设立分支机构;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以下),有违法经营额设立2处以上5处以下分支机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构;没收,并处违法经营额有违法经营额或违法所得,且1倍以上2倍以下或者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在1年以上2违法所得3倍以上4年以下;倍以下的罚款。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二)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弄虚作假的;警告后两年内再次违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

12、弄虚作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限期停止活动期满后两年内再次违反.撤销登记。3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基金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经责令整改后未及警告。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项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三)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时改正且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责令停止活动(六个月以下)。记,造成较重不良影响;警告后两年内再次违反。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撤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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