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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诊科安全医疗措施一、急诊病人到急诊科后,预检护士必须在一分钟内接诊,不得推诿病人,并即刻通知医师,对急重病人应边通知、边采取抢救措施。二、争诊科在遇到急重抢救病人时,应承担起组织、协调的的职责,在紧急情况下,根据需要及时呼叫有关医师参加会诊和抢救;对特别急重的病人,应根据病人情况,护送到手术室或ICU继续抢救。三、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训练,抢救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更苏、气管插管、心电监护、人工呼吸机的使用。四、配备基本急救物品,设备及仪器,每日检查,定期维修保养,保证抢救的应急需要,并记录药品,仪器的检查情况。五、对所有急诊或观察病人,均应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病程录及交班本,急
2、重病人做好床头交班。六、凡遇涉及多科的急诊收治,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疾患的主管科收治,如遇协调有困难时,及时XX医教科或总值班室统一协商解决。七、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工作制度”等各项规定。八、争诊抢救应体现“急”字,分秒必争,牢记时间就是生命,各科医师应坚守岗位,杜绝脱岗、串岗,在呼叫后5分钟必须赶到抢救现场。九、注射时应严格“三查八对,叫病人床号、姓名后方可注射,注射青霉素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品注射后应观察10-15分钟后再离开,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及时抢救。十、科主任、护士长应及时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指出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定期检查安全医疗措施落实情况,经常提醒全科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