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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人力资源部督导管理制度(一)建立三级督导制度人力资源部在总经理领导下,有权对酒店各部门进行全面服务质量监督和检查。部门级在部门经理领导下,由经理办公室对本部各个业务岗位进行监督检查。主管级负责对本管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组成人力资源部、部门、主管三级督导制度,以及日报、周报、月报等“三报”制度,最后汇总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上报。部门及主管两级督导人员由各部门自选决定(可兼职),名单上报人力资源部。(二)质量检查处罚规定为提高酒店的服务质量,使客人真正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性,同时也使酒店管理人中真正做到抓好H己部门的事,管好自己部门的人,增强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能和督导意识,特制定酒店质量督导检查罚款的有关规定:1 .酒店质量检查出的质量、纪律方面的问题一律处罚部门经理。2 .对检查出的问题,月底统一报人力资源部,统一扣款。3 .不管部门人员多少,凡对酒店的服务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并由此引起客人投诉的,除处罚员工外一并处罚部门总监和经理。4 .在工作中相互推诿、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造成影响的,除处罚责任人外一并处罚部门总监和经理。5 .凡酒店质量检爸出的问题,一律按酒店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安全事故划分标准、连带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扣罚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