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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大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XX大校字20213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XX大学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图书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机构。第二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1 .审议学校图书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专业队伍建设、文献资源采购、资源共享与利用等计划,参与学校图书馆工作重大事件的决策。2 .听取图书馆工作报告,对图书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 .搜集和反映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指导和帮助图书馆改进和加强文献搜集、管理和利用工作。4 .向读者宣传图书馆工作情况和管理制度,增进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共同做好图书馆工作。5 .联系和指导学院、部
2、门图书资料室建设工作。第二章机构和成员第三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分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1人,由馆长担任。设秘书1-2人,由图书馆办公室人员担任。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图书馆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第四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设委员若干,由图书馆副馆长、各学院及部门负责人、专家教授及学生代表担任,经各院(部、处)推荐,由校长聘任。第五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以便进行某专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决策等。第六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可连续聘任。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整或补聘。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委员要关心学校图书馆工作,调查研究、搜集和反映读者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监督学校图书馆工作,维护读者的正当权益,促进学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第八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每年举行1-2次会议,听取图书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图书馆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重大问题。第九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会议根据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第十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委员可随时与主任、副主任等有关人员联系。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图书馆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6年12月31日学校印发的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