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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职业技术大学关于学校内部请示事项审批的流程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校内部请示审批流程,提高管理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办法:一、内部请示用于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等二级单位需请示学校层面解决而向学校就一项工作请求指示。二、内部请示统一由校党政办公室协调处理根据内容先送至相关责任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后送校领导批示。(一)属学校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的事项,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直接通知请示单位;(二)请示事项需学校领导处理时,由学校党政办呈送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职责范围内可以直接处理的事项,由学校党政办将校领导签批意见通知请示单位;请示事项超出分管校领导职权范围时,分管校领导应签署明确的
2、建议意见,再由学校党政办呈送学校党政负责人处理;(三)校领导认为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党政办会同呈请单位作为议题依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或学校董事会审定。三、请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份请示不能包括多项事项。(二)原则上单头主报,不得多头主送。各单位报送的内部请示由学校党政办依规按级报送,不得越级报送。除校领导直接交办事项外,各单位不得直接向校领导报送请示。(三)各教学科研及二级学院向学校请示问题,一般应先送相关的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由该部门提出意见后,送学校党政办转呈有关校领导。职能部门向学校提交的请示,应同时提交至少
3、一个建议解决方案。(四)请示的内容如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各部门之间应尽量协商一致再行请示。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方可请不O(五)提交的请示必须注明日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呈送单位公章。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联合行文,则所有联合行文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签名并加盖公章。四、内部请示需遵循以下文本格式(一)校内请示的标题一般为关于XXXXXX的请示;(二)校内请示的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五、经学校领导签批的请示,由党政办负责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若需由其他单位执行或知晓,由学校党政办将请示转送相关单位。相关单位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紧急事由应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学校党政办。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向学校党政办和呈请单位书面说明。学校党政办负责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校领导和呈报单位。六、书面请示原件由学校党政办保存。不适宜保存原件的,留存复印件。本规定由校党政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