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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导入案例2001年10月10日,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发出信件称:A公司欲向B公司出售安哥拉一级羊毛3000吨,单价980美元/吨,价格术语FOB,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要约有效期为15天。该信件以平信寄出,15日送达B公司。B公司17日答复:完全同意。该回函B公司以快件当日寄出。但该回复因邮局传递失误于11月5日才送达A公司。由于期间A公司未收到B公司的回复,遂于10月31日将货物卖给C公司,且未对B公司做出任何答复。2001年12月,B根据A信函中的FOB条件租船,并通知A公司,但A公司否认双方间存在合同关系。B公司提起诉讼。法院认定A公司与
2、B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A公司应赔偿B公司的直接及间接损失。案例问题思考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该案件中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要约+承诺=合同的含义是什么?什么是要约?什么叫承诺? (2)预期承诺是否构成承诺?3、贸易术语对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是如何要求的?本案中FOB术语对A公司与B公司的责任是如何要求的?是否存在违约?4、国际贸易法对违约双方的救济措施如何规定?本案中A公司若没有违约,可有怎样的救济?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制度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定义(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定义又称为“外贸合同”、“
3、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间就货物买卖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二)特点:1、合同当事人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即具有“国际性”。 2、合同项下的货物应有跨越国境的运送与交付。 例子:中国广交会上,日本例子:中国广交会上,日本T公司与公司与中国陕西省中国陕西省C进出口公司签订建筑材料进出口公司签订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中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中国甘肃省兰州市。甘肃省兰州市。问:该合同是否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问:该合同是否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 3、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且是有形货物,以区别于技术与服务贸易合同的标的。 4、复杂性
4、:涉及货物运输、保险、交付、货款的支付与结算等。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缔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缔结 (合(合同成立)同成立)(一)合同缔结的基本原则(一)合同缔结的基本原则1、诚实信用原则:即要求当事人行使权、诚实信用原则:即要求当事人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方法利及履行义务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方法进行,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进行,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如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的过失,如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付的义务,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则应付的义务,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其的信赖而蒙受损害,则有过错的一对其的信赖而蒙受损害,则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
5、任,要对对方的损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对对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失承担赔偿责任。2、契约自由原则:、契约自由原则:简单说,就是当事人有权按其意愿自由决定是否缔结合同,但是这种自由是有限制的自由,任何违反诚实信用、通过胁迫、欺诈、显失公平等的所谓“自由”订立的契约,是无效的。3、公平交易原则:、公平交易原则:即双方的权利、义务要对等。例如,某个合同的标的是房子,成交价为市场价格的一半,明显显失公平,这种合同可以被撤销。根据这个原则,可对很多关联交易进行调整,如那些通过价格转移、利润输送的交易(通常在母子公司、关联公司间)。4、遵守法律原则:、遵守法律原则:合同订立的条款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的
6、规定。合同标的(二)合同的缔结程序与条件(公(二)合同的缔结程序与条件(公式:要约式:要约+承诺承诺=合同)合同) 简单说,在进出口业务中,一项交易的达成一般要经过询价、发价、还价与接受几个环节,而发价、发盘或报价就是要约,接受就是承诺,只有根据要约与承诺的规则达成一致,合同方宣告成立。(三)要约三)要约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一定的目的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愿意根据一定条件达成协议的意思表示。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要约则是指为实现国际货物买卖的目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同意按照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做出该意思表示的人称为“要约人”或“发价人”或
7、“发盘人”等。构成要件:一个有效的要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而非向公众或任何人发出。否则是“要约邀请”或“要约引诱”,如商业广告、散发的商品目录、商品价目单。内容十分确定:即至少包括货物的名称、价格及确定价格的方法、数量、确定数量的方法、价格术语等。必须标明一旦受要约人接受要约,要约人应受其约束的意思。2、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效力:大陆法系:要约要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即受要约人收到时。英美国家:一旦投邮就生效。要约会受要约人的撤回或撤销而丧失效力要约的撤回及撤销要约的撤回及撤销(1)撤回:要约人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前有效地取消要约:通常以更快的邮寄方式将撤回的通知送达
8、当事人。不过英美法系因投邮生效而无法撤回。 (2)撤销:要约已经送达受要约人,即已经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之前,要约人可通过一定的方式,按照一定的条件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使要约失去效力。要约撤销问题,不同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大陆法系认为:如果要约有有效期,则在有效期内不能撤销要约,如无有效期,则在“或望承诺达到的期限内”不能撤销要约。英美法系认为:要约在到达受约人后,在受约人发出承诺前,要约人可随时撤销要约,而不论要约是否规定了有效期。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的规定(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A、要约载明
9、接受要约期限或以其它方式表示是不可撤销的;或 B、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本着对该要约的信赖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在上述情形之一,则要约不可撤销。课堂案例讨论 1、德国建筑商A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B报4万吨钢缆价格,明确该报价是为计算工程投标之用,10月10日可知道结果。同年9月10日,B向A发出证实要约,要约条件完整,但没有规定承诺期限,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同年9月中旬国际市场钢缆价格猛涨,为此B于10月2日向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传真的要约。10月10日,A中标,立即向B发出传真,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B称已经撤销要约,合同不成立。双方发生纠纷。(
10、四)承诺(四)承诺承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承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概念:指受要约人做出的接受要约的概念:指受要约人做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答复,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答复,也可以是行为。也可以是行为。要件:由受要约人做出:若要件:由受要约人做出:若A发给发给B,C答复答复A 同等条件,则不属承诺;二是同等条件,则不属承诺;二是未对承诺做出实质性修改:包括添加、未对承诺做出实质性修改:包括添加、限制等。限制等。2、承诺的效力:、承诺的效力:一经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的撤回:撤回:承诺发出后,送达要约人前,可撤回,但撤回的通知需先于或同时送达要约人。撤销撤销:不存在撤销,因为
11、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合同成立,所以无法撤销。逾期承诺逾期承诺:超过要约规定的期限送达的为逾期承诺。一般情况下,预期承诺没有效力,不能导致合同成立,但符合下列情况的除外: A、要约人收到承诺时,毫不犹豫地口头或书面通知承诺人接受预期的承诺,则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承诺到达的时间。B、逾期承诺记载的时间表明:按照正常的传递,承诺应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则该逾期承诺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过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承诺已经失效,不能接受(本章节的导入案例)(4)合同成立地及成立时间问题:)合同成立地及成立时间问题: 英美法系:投邮主义,所以投邮地为合英美法系:投邮主义,所以投邮地为合同成立地,投邮
12、时间为合同成立时同成立地,投邮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即使邮件在传递过程中遗失也间,即使邮件在传递过程中遗失也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大陆法系:到达主义,成立地为要约人大陆法系:到达主义,成立地为要约人所在地,成立时间为收到承诺时。所在地,成立时间为收到承诺时。(举例),至于要约人收到承诺后(举例),至于要约人收到承诺后是否拆阅,是否知悉函件内容不影是否拆阅,是否知悉函件内容不影响承诺的生效及合同的成立。响承诺的生效及合同的成立。我国及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成员国均采取“到达主义”,但不限制当事人约定采用“投邮主义”。上述规定体现国际商法的何种原则?(五)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条件
13、:1、形式要件、形式要件:可以体现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如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国际上认可口头形式。课堂案例4月5日甲乙双方电话对合同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后乙公司要求签订书面合同,该案件发生在我国,应如何处理?该案件发生在其它公约国的当事人间应如何解决?(注)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同成立。
14、” 我国在批准参加该公约时,对我国对公约的允许口头形式成立合同提出保留,即不可以口头方式或其他非书面方式成立合同 我国:合同未成立其它公约成员国:合同成立。实践中,要注意虽然多数国家均承认口头形式,但最好还是书面,因为口头的很难举证证明确实双方有过默契。德国A公司与意大利B公司签订猪肉进口合同,数量200吨,分10批交货。A要求货物需经包装,但B书面回复货物是散装的,A同意B的回复,未坚持要求包装。B向A发运货物,A接收了前4批,拒绝接受后6批,理由是货物不符合检疫,需包装。B只好折价,并要求A赔偿。A反驳称:双方曾口头协商同意,若货物因不符合检疫或海关方面的任何问题,A有权拒收。该纠纷因A无
15、法举证证明双方曾经达成可以因检疫问题拒收货物的口头合同,因此被判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2、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一是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当事人意思表示要真实,三、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成立案例1、一法国商人于某日上午走访我国外贸企业洽购某商品。我方口头发盘后,对方未置可否,当日下午法商再次来访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上午的发盘,那时,我方已获知该项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有趋涨的迹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为什么?(我国与法国均为公约成员国),若该案在英美法系或大陆法系,结果有不同吗? 2、我出口企业对意大利某商人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9日
16、意商人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我方在收到接受通知前获悉市场价格已上涨,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 3、我某公司向法国一客户发盘,后者很快回复,接受,但价格降至15美圆,我方不给理睬,而是以高价卖给了其他客户,法国商人坚持合同有效。最后诉诸法律,结果怎样? 4、中国C公司于2001年7月16日收到巴黎D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D公司复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法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 5、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6、卖方A发出电报于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