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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启华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查组对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查组听取了全市两级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沙洋县法院、掇刀区法院案件审理、诉讼服务、民法典普法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及成效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大局,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加强组
2、织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法院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案,将民法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强化学习教育。以领导带头学、突出重点学、专题辅导学、线上线下学、理论调研学为抓手,推动民法典学习走深走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武汉大学教授为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协会和人民调解员讲授民法典,增进了对民法典的理解认识。京山市法院围绕民法典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组织调研,干警谢冰斌撰写的人身保护令相关论文获评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三等奖。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各级法院通过各种媒体、“巡回法庭+庭前普法”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开展送法进企业、
3、进农村、进校园活动200余次,发放普法资料1000余份。沙洋县法院开展“法官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7家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及时化解经营风险。(二)强化法典适用,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质效。全市法院深刻领会民法典新理念新精神新原则,准确把握民法典施行后的新旧法律、司法解释衔接问题,在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加大法典适用力度,有序推进民法典贯彻落实。2021年元月至今,全市法院共办理民商事案件27360件,适用民法典办理案件19828件,占比72.4%。一是加强人格权益保护。京山市法院在审理京山某小区业主诉物业公司一案时运用民法典规定,认为业委会行为构成了
4、对物业公司名誉的损害,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双方均认识到错误当庭和解。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优化“三合一”审判机制、坚持调判结合、引导类案举证抗辩等措施,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79件,结案67件。三是妥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钟祥市法院在郢中法庭设立家事审判法庭,选派女性法官担任家事法庭法官,较好发挥了女性在案件审理中细致、亲和、易于沟通的优势。东宝区法院在审理鲁某某与陈某某离婚一案时运用民法典规定,判定陈某某支付鲁某某损害赔偿金4万元,保障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四是注重未成年人的保护。掇刀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创新审判思路,制作探望权履行承诺书,对离异夫妻关于子女探
5、望权问题作出了引导和约束,既保护了未成年人身心成长,也解决了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探望难”问题。(三)坚持司法为民,切实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年”活动,审结涉企案件10713件,适用民法典案件7000余件。京山市法院制定出台涉企案件绿色直通车制度,创新推进胜诉即退费项目改革,实现涉企案件全流程加速。今年以来,审结涉企案件806件,结案标的额4.27亿元,平均审理天数37.7天。二是深化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沙洋县法院在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常驻“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的民事速裁团队,对调解不成功的简易民事案件
6、进行速裁,平均结案时间10天。掇刀区法院为辖区群众、中小投资者等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借助网上调解、远程视频开庭,减少当事人诉累。今年以来实现网上自助立案1661件,远程视频调解985件。三是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大力实施“一庭一品”创建,着力打造专业化特色法庭,创新培育家事法庭、涉企法庭、侵权纠纷专业法庭。掇刀区法院将城南法庭打造为服务高新区企业和农村的专业化法庭,专门受理乡村治理和涉企方面的案件,切实为乡村振兴和高新区发展提供服务。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民法典宣传范围需进一步扩展。一是宣传资源不够均衡,城乡差距较大。干部职工对民法典及其基本知识知晓率高一些,社区居民和农民还比较薄弱。二是
7、未能做到分类施策。针对公职人员、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民工等不同群体没有做到有针对性、有区别、有侧重地开展宣传教育。三是宣传内容过于简单,只注重形式而忽视效果。由于整个法典体系庞大、内容繁多,通过短时间的宣传宣讲,很难讲深讲透,而讲解时间太长,群众又不能接受。加之,法典宣传政治性太强,宣传内容不够灵活,缺乏故事性和趣味性,导致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较好地引导群众认识、遵守、运用民法典。(二)民法典适用力度需进一步增强。一是在审判实践中直接适用民法典判决的案件不多。有的基层法院适用民法典结案比例在20%左右。二是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研究不够。一些可以引用民法典规定
8、的案件,仍然在沿用老办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三是民法典相关制度缺乏配套规范。民法典有的条款规定比较粗,缺乏相应的程序法规范,审判实践中,难以将民法典规定落实。比如:民法典增设了对遗产管理人的规定,但对遗产管理人履行的程序缺乏相应的程序法规定。(三)司法能力素质需进一步提高。民法典涉及生活方方面面,对法官的审判能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一些法官还不能完全掌握民法典的新规定新要求,导致有的在审判过程中方式方法不规范。有的案件在审理中,为了片面追求审判效率,往往以协调沟通形式来解决,合议庭的形式被沟通取代。有的案件细节把握不够,存在证据材料收集不及时、不全面现象。有的案件法官在判案时图简单,直接以“社会
9、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作为判决依据。三、几点建议(-)加强普法宣传,让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各级法院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积极通过庭审公开、在线直播、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发布典型案例、编写通俗读物、参与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力度。法院在受理高空抛物、动物伤人、物业服务、个人信息保护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时,要走进厂矿、社区等地方进行当庭判决,以案说法释法,提高宣传针对性实效性,让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原则等深深根植于群众内心。(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涉及
10、财产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深入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体制改革,完善立审执各环节的时限流程管理,科学配置司法资源,推进民事审判流程的精细化,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动态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判情况。加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方便群众诉讼,促进纠纷及时便捷有效解决。(三)注重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整体效能。要加强民事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专业审判团队的梯队培养,提高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调处化解纠纷的能力。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推动民法典落实落地。畅通法官与律师的沟通渠道,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打造法律共同体。进一步完善基层审判组织与各类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和联系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体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