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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俄罗斯俄罗斯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n苏联自1917年建国后,逐步形成了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n从1917年至1922年,列宁亲自审批和签署了100多项关于劳动者社会保险和福利方面的法令。n1928年1月5日,通过了领取养老金待遇的第一个国家法令。n1936年的苏联宪法第
2、120条以法律的形式将公民在年老以及患病和丧失劳动能力时享受的社会保障的权利固定下来。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n自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苏联社会保险制度逐步趋于完善和成熟。n至1985年苏联开始进行经济改革时,全国社会保险已形成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n在制度上包括了以城镇企事业职工为主要对象的国家保险制度和以集体农庄农民为对象的社会保险制度,还有国家预算直接拨款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免费医疗保健的各种补助金。 2.5.3 2.5.3 “国家
3、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n捷克于1888-1889年引进社会保险制度,1904年初步确立了强制性养老保险制度,其中身份不同的被保险者享有不同的保险制度。n根据1924年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捷克建立了包括体力劳动者在内的、由基础部分和收入比例部分同时构成、65岁为享受养老待遇年龄的养老保险制度。n1948年通过国民保险法,以全部企业经营者、职工本人、自营业者为对象,建立了颇具特色的现收现付社会保险制度。但1951年转变为由国家税收负担的新制度。 2.5.3 2.5.3 “国
4、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n匈牙利最早的社会保险始于1891年的疾病保险立法。n最早的工伤保险立法在1900年是从农业开始的。n1975年的社会保险立法标志匈牙利的社会保险制度趋于完善。n其后又经若干次调整与改革,奠定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n波兰最早的社会保险立法是1884年的工伤立法,19
5、20年实施疾病与生育保险,1924年实施失业保险,1927年对薪金雇员实施养老保险立法,1933年扩大了疾病与生育、养老金保险的实施范围,使劳动者都能享受保险保障待遇;1947年又对劳动者实施家庭津贴制度。n关于社会保险的现行立法是:1982年和1991年养老保险法,1975年和1991年工伤保险法,1974年疾病、生育保险法,1991年和1994年失业保险法,1994年家庭津贴立法。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n保加利亚最早的社会保险立法是
6、1918年有关疾病保险的立法。伤残保险始于1924年。1951年实施了医疗保健保险。1957年11月4日,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国民会议通过了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退休金法,其后又经多次修改和补充。到1973年,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已具有现金补助和国民保健双重作用。1981年1月22日,保加利亚国务委员会第87号命令颁布现行的退休金法。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n罗马尼亚的社会保险立法始于1912年。现行的疾病、生育及工伤等立法是1965年和1968年
7、制定的。家庭津贴的首次立法为1944年,现行立法为1971年制定的。罗马尼亚完整的社会保险法规是1977年公布的罗马尼亚国家社会保险退休金和社会救济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享受社会保险退休金和社会救济的条件以及得到的物质帮助,并且从理论上说明了罗马尼亚实行社会保险的宗旨和原则。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二、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二、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n总体来说,这些转轨国家都表现出重视养老金积累功能的倾向,许多国家开始构建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有些国家尽管没有明确提出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但仍
8、建立起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具有积累和投资功能的养老金基金。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二、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二、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n俄罗斯的改革是建立在1995年提出的“俄罗斯联邦养老金保障制度改革的构想”基础之上的。新养老金制度设想有三个层次。n捷克的改革分三阶段进行。 n波兰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先后提出了几个法案,逐步实现了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向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
9、的演进二、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二、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n匈牙利的改革始于1991年,议会确定了养老金改革方向,制定了基础养老金、收入比例养老金和私有积累养老金三个养老金体系。 n哈萨克斯坦,于1998年引进了完全积累的养老金制度。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三、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条件三、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条件n1.经济因素经济因素n俄罗斯的经济转轨,引起经济总量的大幅度下滑n东欧转轨经济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各不相同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
10、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三、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条件三、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条件n2.政治因素政治因素n俄罗斯推出以“自由化、稳定化、私有化”为核心的“休克疗法”。n各国处于经济转轨过程,宏观经济政策大多以提高效率为出发点,很少顾及社会公平,社会保障制度被弱化。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三、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条件三、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条件n3.社会因素社会因素n(1)男女平均寿命降低 n(2)出生死亡比率降低n(3)老年抚养比过
11、高 n(4)劳动者早死率过高和早死年龄结构的偏轻化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二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一、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一、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n波兰在改革的争论中出现了三种倾向:三种倾向:n第一是在20世纪90年代的恶性通货膨胀之后,要求提高养老金给付水平的“社会政治倾向”;n第二是降低养老金制度成本的“财政成本倾向”;n第三是部分积累方式的“金融资本市场倾向”。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二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一、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一、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n
12、在俄罗斯,围绕养老保险制度的选择曾经形成了三个派别:n传统派传统派主张在现收现付制内部进行有限改革n激进派激进派要求迅速转为基金制n折中派折中派要求将现收现付制与基金制相结合实行混合制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二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二、社会保障基本结构二、社会保障基本结构n1.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n2.建立失业保险制度n3.改革养老保险制度n4.改革医疗保险制度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二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三、社会保障缴费与给付三、社会保障缴费与给付
13、n1.俄罗斯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与给付俄罗斯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与给付n保证现收现付制正常运行的关键因素有两个,即缴费率和养老金替代率。降低缴费率的条件是降低养老金替代率或提高财政转移支付比例;提高养老金替代率的条件是提高缴费率或提高财政转移支付比例。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二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三、社会保障缴费与给付三、社会保障缴费与给付n2.俄罗斯俄罗斯“旧精算方式旧精算方式”下下的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的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n从1993年1月起调整为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8、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n俄罗斯养老金给
14、付的具体构成包括占总额75.0的退休养老金、12.6的残疾及工伤养老金、5.5的遗属养老金、1.8的功勋养老金、5.1的社会养老金。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二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n保加利亚设立自愿性质的“退休”基金。这是一种机构投资基金,基金会从事投资活动,并每年核算红利,投资者主要获取这种红利。n匈牙利改变了征费单位,原由医疗保险局统一征收养老保险费,现改由税务局征收第一支柱的养老保险费。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二节 俄罗斯、东
15、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五、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五、社会保障管理体制n匈牙利利用税务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核查缴费记录,并通过税号与企业开户银行核对企业缴费到位情况。n匈牙利第一支柱养老金由国家养老部门管理。n2004年成立的国家金融服务监管局对议会负责,在社会保险方面主要负责对养老基金会的资格认定、经营许可证发放;负责对第二、第三支柱养老基金的监管工作等。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三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一、社会保障总体水平一、社会保障总体水平n在现收现付制下,俄罗斯的养老保险缴费率高达29,这是一个较高的缴费水平,但平均养老金与
16、平均工资的比例(即养老金替代率)只有3040,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60的水平。可见,俄罗斯严峻的人口状况已深刻地影响了其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n保加利亚、波兰、哈萨克斯坦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三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二、社会保障收支平衡二、社会保障收支平衡n首先,宏观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养老金缴费人数的减少和养老金给付水平的下降。 n其次,财政赤字的扩大削弱了财政对养老金的转移支付能力。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三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三、社会保障运行效应三、社会保障运行效应n1.个人福利效应个人福利效应n俄罗斯平均养老金与人均GDP呈现负相关关系n俄罗斯经济转轨之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在人均GDP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俄罗斯政府只能不断地提高养老金给付水平,以维持养老金领取者的正常生活。 2.5.3 2.5.3 “国家保险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三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三、社会保障运行效应三、社会保障运行效应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