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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收费通知单使用规定为规范物业管理中心各种收费行为,物管处设计印制了物业管理收费通知单并正式于2015年1月13日投入使用,所有物业管理收费均以该收费通知单按如下程序处理:1、物业管理收费通知单一式四联,由物管处保安队、保洁队、维修队主管及办公室信息档案员根据收费要求填制,并在制单人一项签名。2、填制好的物业管理收费通知单经交费单位(租户)确认付费方式是现金还是转帐,然后根据权限需租户具备签字权的授权人签字。签字后第四联由交费单位(租户)留存。其余三联交物管处信息档案员。3、以上程序完成后,物业管理收费通知单由物管处审核签字,第一联由信息档案员留存,第二联、第三联交财务部负责收费(现金、转账或其他方式),收取费用后由财务部在第三联(回执单)盖章并将回执联转物管处信息档案员。4、信息档案员收到财务部盖章的回执联即确认该收费已执行,可为租户办理相关业务。5、如属先提供服务后收取费用的,或转账方式收费的,财务部接收收费通知单时,需在第一联签字后交物管处,物管处信息档案员留存备查。签署人:日期:2018年5月2日深圳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