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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各方配合措施1消防、给排水专业与土建、装修的配合:1在土建施工时按设计图纸将管道及设备的位置,标高尺寸,测定,标注好 孔洞的部位并将预制好的模盒,预埋铁件在绑扎钢筋后按标识固定牢靠,并做好 封堵工作,浇筑混凝土时专人配合校对,以免移位。2因特殊原因需在墙、楼板剔孔洞时,必须经设计及土建同意后进行剔凿, 并须在土建抹灰或装修前进行,剔凿直径与管外径的间隙不得超过30mmo3按图纸进行墙及吊顶内管线敷设,排出配合交叉施工的计划,确定准确的 配合时间,以防遗漏和发生差错。在配合施工之前,将各种预埋件制作好,作好 必要的防腐处理。与装修有矛盾处,和装修技术部门协商。4设备基础应尽早浇筑,未达到强度7
2、0%,不得安装设备,基础位置尺寸及 留孔由土建检查,安装复查,并办理交接记录。5喷淋系统与吊顶施工配合:喷淋系统干管在吊顶龙骨施工前安装,支管安 装与系统应在吊顶封面前进行,吊顶板面留喷头孔由装修配合开孔,封面完工后 再装喷淋头。2与总包单位的配合1服从总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在此基础上编制消防、给排水工程进度计划。 并及时向总包呈报月、周施工计划,听从总包对分项工程施工工序的总体安排协 调。1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试压、试车、系统试运行等,与总包方协同建设和 监理共同进行验收,并确认合格后再使用。3接受总包及监理对我方施工工程的功能性试验及验收,并依据相关施工程 序及建设监理条例,作好材料及设备进
3、场报验、分部分项工程报验、隐检报验等 项工作,确认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4消防、给排水安装专业在试车试运行阶段密切配合总包及供货商进行调试。3与设计单位间的协调合作3.1 工程开工前,要会同业主、监理、设计进行图纸会审,完善设计内容。 在施工中协调设计单位解决各专业诸如因多管道并列等原因引起的标高、尺寸之 间的矛盾,并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3.2 按照进度请设计单位参加验收样板间,以及进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等。4与监理单位间的协调合作4.1 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和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 计等进行质量管理。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在我公司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接受监理的 检查验收,并
4、按照监理的要求予以整改。4.2 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向监理 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按照规定使用前需进行复试的材料、设备,主动 递交检验记录。4.3 分部、分项或工序检验的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 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遵循“先执行监理的指导后予以嗟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 护好监理的权威性。5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我公司具有与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并建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 好关系的成熟经验。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建立的良好关系基础上,针对会展中 心工程,将进一步与市政、环保、治安、城管等部门进行接洽、沟通和联络。一 方面较好地贯彻政府部门的各项政策、法规,在施工过程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另一方面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