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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工程设计本项目交通工程主要内容为通过在人和保障房周边新建及改建道路上施划交通标线及设置交通标志牌使之形成系统的交通指示系统,同时设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以规范车辆行走秩序。5.1交通标线设计规划一路近期标准段是双向二车道,南往北一条机动车车道,北往南一条机动车车道,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共面,宽2.5m。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护栏分隔,保障非机动车通行安全。南北对向车流以黄色4x6虚实线分隔,车道两侧边缘涂划白色实线。每条车行道宽3.5m(含线宽)。规划二路段为双向二车道,车道中心线为双黄实线,车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各车行道宽度3.5m(含线宽)。非机动车道设置与人行道共面。人和聚贤街设置
2、为双向两车道,每车道宽3.5m。车道中心线为黄色4*6虚线,车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车行道外侧设置为非机动车道。各交叉口进口道设置三组地面导向箭头,导向箭头规格为3米长。5. 2交通标志牌设计主要各交叉口范围附近设置指路标志牌和无障碍指示标志牌,适当设理禁止车辆停放标志牌。各标志牌采用单立杆结构支撑。具体详见“交通标志标线平面图”。由于规划一路近期为半幅实施,其横断面并非轴对称,北往南方向的非机动车道设置为与人行道共面,南往北方向的非机动车道设置为与机动车道共面并单幅设置,故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及其指示标志的设置有别,具体以图纸为准。5.3交通信号灯设计现状方华公路与人和聚贤街T型交叉口无信号灯控制
3、,在本项目中该交叉口与规划路一人和聚贤街交叉口、规划一路一规划二路交叉口这三个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灯具、线路及管井位置详见“交通信号灯及管井平面布置图”。6、交通设施及其实施要求6.1交通标线6. 1.1一般规定1)交通标线的分类、形式、颜色、尺寸、材料等设计和设置均应符合GB5768-2009等规范的有关规定。2)所有的城市道路均应采用反光交通标线,特殊情况还可采用具有振荡等特殊功能的标线。3)道路交通标线应与交通标志、隔离设施等其他交通管理设施统筹考虑,所表达的内容不允交通工程设计说明1、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地理位置图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方华公路(S267)与人和
4、大马路(G105)交叉口西南,具体地理位置见上图。本次工程范围如下:规划一路,东西走向,人和聚贤街人和大马路,实施北半幅,宽度20米、全长258.248米;规划二路,南北走向,规划一路、规划三路,全幅实施,宽度20米、全长334.076米;人和聚贤街,南北走向,规划-路,方华公路,按现状改造,宽度20米、全长500.752,其现状道路走向、范围与规划一致。3、设计思路及方法1)严格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交通标志标线标线设计;2)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入现场踏勘,收集周边道路现状交通情况:充分考虑周边人群及单位对交通的信求;3)征询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区政府、建设和市政局等相关单位对方案设
5、计的意见和建议。4、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我院实测地形图及现状路况调查资料: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标GB5768-2009;4)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计技术指引(2014):5)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设计技术指引研究(修订)(2013);6)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7)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5)路面各种标线的形状、尺寸和规格应符合GB5768-2009的规定。6)所有标线应具有光洁、均匀及精巧外观。7)施工有缺陷、尺寸不正确或位置错误的标线均应清除,路面应修补,材料应更换。8)常温型和加热熔剂型涂料在施工时,对开桶后的
6、涂料应进行充分搅拌方能使用;且加热熔剂型涂料还必需加热到180C时才能施工,热熔剂型涂料在釜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180-220oC之间,同时进行充分搅拌。一般涂料完全融化后,搅拌5-10分钟即可进行涂敷,且热熔型涂料涂敷于路面的温度不应低于1803否则会影响涂敷使用寿命。9)涂料的材料应能按GB/T16311-2009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质量检验,并能在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实地试验,以确定材料能否适合使用。10)标划热熔型涂料标线时一般采用包括涂料预热釜、涂敷车、下涂剂喷涂机和旧线消除机等在内的综合性配套机械,其中涂敷车分手动和机动两种。旧线消除机则一般有加热除旧线和机械磨耗除旧线两种。1
7、1)为尽量减少标线施工时对交通的影响,应安排在夜间施工,并做好交通引导以及安全措施。标线施划后注意保护,不让车辆辗压,开放交通前需修剔不合格的标线,收集散落的玻璃珠,清扫干净,避免玻璃珠导致车辆滑行或行人跌倒现象发生。12)涂料施工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好各种安全标记、护栏等防护措施,以免车辆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13)一般城市次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需每1年检查一次道路标线使用性能指标,城市次干路以下等级道路需每2年检查一次次道路标线使用性能指标,如发现不达标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翻新。6.2交通标志6.2.1一般规定1)标志板的制作及技术要求应符合JT/T279的有关规定。2)道路交通标志的成品和(或材
8、料),必须由持有CMA标志的省级以上计量授权检测单位依GB5768及相关法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6.2.2构件制作6.2.2.1标志底板许相互矛盾、不应产生歧义。6.1.2标线的设置1)白色实线: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线宽为15cm,车道边缘线采用热熔标线。2)白色虚线:用于分隔同向行般的车辆,设置于同向车道的分界处,长2m,间距4m,线宽15CnU3)黄色虚线: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长4m,间距6m,线宽15cm。用于公交专用车道线,线段长和间隔均为4m,线宽为25cm。(路口80米,黄虚线改为白虚线)4)黄色实线: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东线行驶,
9、线宽为15cm。5)人行横道线:设置于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处,为白色平行粗实线,宽度为6m,线宽为40cm,间距为60cm。6)导向箭头:用以指示车辆的行驶方向,颜色为白色,标准长为3m,导向箭头设置三组,第一组在距停车线3-5米设置:第二组箭头起始端部与导向车道线起始端部平齐;第三组距第二组箭头前30-50米间距设置。7)双黄实线: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线宽15cm,两标线间距一般1030cm.8)停止线:车辆让行、等候放行时设置,为白色实线,线宽采用30cm,距人行横道IoO-300CnU9)黄色虚实线:当对向行驶的交通流,侧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变换车道行驶,
10、一侧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准许车辆越线变换车道行驶时,应施话虚实线,线段与空隙间距尺寸为2:4m。6.1.3标线的施工1)标线、导向箭头和路面文字的厚度为(2.002)e,其质证要求应符合GB/T16311-2009。2)标线涂膜冷却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发粘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观应与标准板差别不大,经12个月试验,涂膜的起皱、斑点、裂纹、脱落及变色等都不应大于标准样板。3)设置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是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或油腻堆积,或其它有害物质,雨后路面要经过长时间的充分干燥方可施工。4)在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施加标线需要预涂底油,先喷涂热塑底油下涂剂,按试验决定的间隔
11、时间涂敷热塑涂料,以提高其粘结力,如果路面凹凸严重,深凹中的下涂剂不容易干燥,可考虑喷涂两次。GBT1938xGB/T3098等相应标准要求。3)单立杆一般采用的规格:支持2m,以上标志牌的单立杆采用89mm的钢管制作;支持2以下标志牌的单立杆采用D76mm的钢管制作。4)悬臂式标志杆(L杆)采用八角型钢制作,是标志牌的支持立杆。L杆悬臂长度应根据实际道路安装交通标志的条件选用范围为6llu5)高架桥或立交桥上的单立杆直接安装在防撞栏上,立柱底板需根据防撞墙侧面弧度加工制作,并采用4支以上16mm膨胀螺栓固定。6)标志底板采用滑动铝槽加固时,加固方式参考国标。7)钢管顶端应加幅、标志立柱、杆件
12、、螺栓及螺母在热镀锌处理待干燥后需喷涂银灰色热镀锌漆三层。扣件、结合件和连接件等配件应采用与被连接材料相一致的材料,当接触的金属材料不同时,应铺设绝缘材料,以防止电解腐蚀。6.3、交通信号灯和控制系统(1)交通信号灯的一般要求1)符合国家标准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1类1级(W型)全部技术要求,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国标全部项目检测的检测报告。2)信号灯生产厂家通过ISO9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全屏机动灯必须采用配光镜和透镜组合的两层配光方式,其中透镜为菲尼尔透镜,起到聚光作用,而配光镜根据国标要求进行配光,不能采用反光杯的方式。各种信号灯每个灯组应根据不同颜
13、色由各个独立发光单元组成,不能把各种颜色做成一体。4配光镜和透镜必须采用抗紫外的无色透明的PC材料,不能使用玻璃和PMMA,外壳采用黑色PC材料。5)所有信号灯光源应采用户外型超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像素管。红色、黄色LED管必须采用HP芯片封装,绿色LED管必须采用ToYODA、CREE或NlCHIA芯片,信号灯和光学系统应是高强度设施并可调节输出光度,并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同等的国际标准且防虫及防水。6)紧固标准件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安装支架由钢板成型并经热镀锌(350mgm2)o所有密封件采用硅橡胶材料。灯壳的背面设置出线孔,能容纳20mm电缆出入并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7)使用自耦式变压
14、器电源,恒流供电电路。单灯功率,不超过15VA。8)单灯外形规格:35OmmX35OmmXl40mm。全屏机动三灯重量不大于12kg。1)标志底板可采用的材料为3mm厚铝合金板,材料性能应符合GB5768.GB/T6892和JT/T279的有关要求。2)对标志底板的边缘和夹角应适当倒角,呈圆滑状,且须打磨光滑,边缘不得有毛刺。3)标志板的尺寸,般外形尺寸偏差为5r,若外形尺寸大于1.2m时,其偏差为外形尺寸的0.5%,邻边的夹角偏差为0.54)标志板应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或变形,标志板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应大于1.Omnio5)标志板不允许有裂纹、明显的划痕、损伤和颜色不均匀;在
15、任何一处面积为5050c的表面上,不允许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总面积大于10r的汽泡,不允许有逆反射性能不均匀。6)当生产大量相同标志(尤其国标警告、禁令、指示标志等)时宜采用丝网印刷。7)安装在桥梁防撞墙上时,标志板需根据防撞墙侧面弧度加工制作。6. 2.2.2滑槽及加固件滑槽选用与标志底板性能相当的同类材料,般可采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2.2m以上标志板背后采用宽IOcm的铝滑槽,铝槽间隔为50Cm,材料性能应符合GB/T6892的有关要求。6. 2.2.3标志面1)标志面反光膜的汉字膜采用IV类反光膜,底膜采用III类反光膜,有特殊要求的适当提高反光膜级别。指路标志应参照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设计技术指引研究(修订)(2013版)的要求。2)反光膜应粘贴于整个标志而,且超出边缘至少2cm,反光膜贴膜完毕后将多余部分清除。凡标志板的宽度或高度在1.2m以下者,贴用的反光膜不能有接缝。粘贴反光膜应采用在压接缝,上层反光膜压叠下层反光膜之重叠部分不得小于5nun,并以水平叠接为原则。使用滚筒粘贴或反向贴印反光膜时,可以平接,其间隔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cm之内,不得有拼接。3)对于大面积底膜的贴膜,应采用贴膜机贴膜。6. 2.2.4支撑件及紧固件1)交通标志立柱和杆件等支撑件根据具体的支